首页 | 社区 | 乐铺 | 电驴 | 网址大全

相关主题

正在读取……

主题: 纪念"世界知识产权日",保护版权,共同守卫互联网的今天和明天.

相关分类: 世界知识产权日
此帖已关闭
« 上一页 1 2 3

Annie (斑竹) 2008/04/15 12:16:40 顶楼 举报

世界知识产权日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

IPB Image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在1999年的提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2000年召开的第三十五届成员大会上通过决议,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的日期。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旨在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历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回顾

2001年 今天创造未来

2002年 鼓励创新

2003年 知识产权与我们息息相关

2004年 尊重知识产权 维护市场秩序

2005年:思考、想象、创造

2006年:知识产权——始于构思

2007年:鼓励创新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宗旨

(1)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必要时通过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协作,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2)确保各知识产权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该组织管理着一系列知识产权条约,其中包括《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等条约。

基本常识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是联合国组织系统16个专门机构之一,1967年正式建立,1970年生效,总部设在日内瓦。它是专门负责管理和协调世界各国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机构,主要是维护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尊重,鼓励发明创造沿动,推动技术的转移和文学艺术作品的传播,加强各国间的合作与发展,我国于1980年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两部分。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

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专利权与专利保护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厉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保护采取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平行运作、司法保障”的保护模式。本地区行政保护采取巡回执法和联合执法的专利执法形式,集中力量,重点对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严重扰乱专利法治环境的现象加大打击力度。

知识产权的三个特点

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即只在规定期限保护。

2008/04/15 12:44:28Annie 最后编辑 | 查看全部

Dash (组长) 2008/04/15 13:18:11 2楼 举报

沙发,支持……

windyra 2008/04/15 13:42:07 3楼 举报

坐板凳,不说话

性射线 2008/04/15 16:41:32 4楼 举报

写这个主题,是对VeryCD行为的检讨,对VeryCD很有教育意义,自我批评

2008/04/15 18:16:46性射线 最后编辑 | 查看全部

soso1316 2008/04/15 17:44:35 5楼 举报

知识产权好贵~~

wwwpc119 2008/04/15 17:48:33 6楼 举报

悄悄的来 我不吱声 留下我的脚印

appleyummypie 2008/04/15 19:04:19 7楼 举报

支持VeryCD!!! VeryCD已有“创作共用约定”的批准, so we can download and upload anything freely!!! 笨蛋才不知!!!

白色天使 2008/04/15 23:22:11 8楼 举报

支持正版

小王子之家 2008/04/15 23:40:38 9楼 举报

呵呵呵~~~~~~
我不说话

jeffsoning 2008/04/16 08:49:54 10楼 举报

什么是“创作共用约定”?

单车流浪汉 2008/04/16 11:31:52 11楼 举报

呵呵,读过

几米阳光 2008/04/16 21:23:38 12楼 举报

专利局的来逛逛~~
说实在的,国内的专利还真是不太强... ...

13楼已被删除

g950g950 2008/04/16 23:18:46 14楼 举报

恩!只要是PPMM都可以使用盗版啊!理由因为漂亮不需要版权。。。哈哈

一青咲 2008/04/17 08:12:39 15楼 举报

不知道为什么在VC看到这个总是觉得怪怪的...

xdoer 2008/04/17 10:27:06 16楼 举报

对于VC来说......何必呢happy.gif

chenyu10cn 2008/04/17 10:52:11 17楼 举报

VC谈论知识产权
囧啊

LRCD 2008/04/17 15:07:11 18楼 举报

哈哈 有点讽刺 虽说话是没错 但是用在VC身上有些.....

wkl10000 2008/04/17 22:11:25 19楼 举报

个人觉得,VC(或许是斑竹个人)这种做法不太地道。虽然不能公开支持盗版,但也没必要说这种假惺惺的话吧?
另外,7楼的去把CC的意思搞清楚了再说话吧。

aimengma 2008/04/17 22:28:46 20楼 举报

支持下吧,反正我也不用盗版碟了,嘿嘿

HEY729 2008/04/18 02:30:13 21楼 举报

真的是....怪怪的...

AUG 2008/04/18 03:05:12 22楼 举报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g950g950 2008/04/18 07:37:45 23楼 举报

是什麽东西让全世界的人类无法进步甚至毁灭,是瘟疫、战争还是末日。
你是这样认为的吗?呵呵答案是愚蠢的政客与资本家整天讲授权以及剥削,
政客就是(无能的政治家)&资本家就是(低能的企业家)。
政客只会口水骗人民勾结资本家贪图小利、资本家没有全球化的远见只会剥削、裁员。
政治家能够有远见真正让国家变强不用勾结、贪钱,薪水比政客偷偷摸摸的贪多几百倍,
企业家不需要剥削、裁员、讲授权因为他的全球化眼光加超强执行长团队,富比士排名总在前面,不像资本家整天只怕资本哪里没有省到?资本哪里有浪费到?在本国赚零钱赚到公元几年阿!?所以请那些讲授权的资本家请不要使用任何文字、语言与发明,请回去拿根棒子钻木取火去吧!但钻木取火也是要授权,所以答案就是请变成动物这就不会让你整天烦恼授权问题。
—— 笛卡尔、柏拉图、牛 顿、爱因斯坦、培 根、尼采、黑格尔、马克思、莎士比亚、卢梭、洛 克、马克斯威尔、歌 德、华罗庚、米丘林、德谟克里特、泰戈尔、肖伯纳、雨果、肖伯纳、贝 尔、契诃夫、莎士比亚、席 勒、爱迪生、达尔文、巴尔扎克、托尔斯泰、桑德尔益、布罗诺夫斯基、贝弗里奇、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史宾诺莎......


牛顿在1676年给友人的信中写道:「如果说我看的比别人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If I have seen farther than others, it is because I was standing on the shoulders of giants)」巨人就是所有古代的哲人所留下的经典智慧,站在巨人的肩上,我们视野才能更加辽阔,知识是一种力量,千万不要让愚蠢的政客与资本家狭隘的目光和偏见,遮蔽了自己的眼界,让自己丧失欣赏美丽风景(Beautiful Vista)的机会

恩....人类真是自大,总是以为全宇宙只有自己才能够做事总是以为自己才是上帝,其他人类都是无知、愚蠢和有罪的总认为全世界如果没有自己世界就会末日,真是愚蠢的东西嘿嘿你不做别的人类就做不出来吗?真是太可笑了。我发现其实在人类的内心深处永远总是潜藏着君主时代的争权夺利,就算比尔盖兹不做难道这个世界就没有电脑跟网络了吗?就算巴菲特不做难道这个世界就没有投資跟金融了吗?人类阿自己想想吧。

不懂全世界古今中外东西方各种领域之圣人强者大师伟人天才智者奇才超人英雄用尽一生的牺牲奉献所留给後人的真理以及智慧的启示,着实可悲。

g950g950 2008/04/18 07:45:17 24楼 举报

唉!阻碍科技前进的脚步总是这些死资本家,想想人类为何当初从1914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到1943年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一直到20世纪中叶时科技突飞猛进,但後来为何科技前进的脚步减缓了?很简单,当时人类正处於同舟共济的时代,改变世界的发明不断出现、但到了现代因为某些人握有资金在手上後、少数资本家人类开始吸金、科技始终来自於骗钱,各国的愚蠢政策让现代一堆原本能有改变世界的科学家、因为国家的研究经费要看到的是现成的结果、而且如果你不追随大家所流行的研究前进、经费与学历将就此停住(尤其是美国),想想这些原本可以改变世界的菁英却都因为国家的愚蠢政策而牺牲了,所以这个世界反而改变世界的都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人物与小业界、例如:复制羊。。。。。呵呵!想想吧人类是不会觉悟的,但放心吧我始终相信愚蠢的资本家将起於电脑科技也将死於电脑科技,人脑与电脑最後势必会有场决斗的时刻的,但一切我可能看不到了。。。。。阿们!Orz

foxdodo 2008/04/18 10:15:56 25楼 举报

有天我在街机室打kof被个用赖招的小孩蹂躏了,义愤填膺的我就去那小孩的学校找他老师打小报告,从此之后再也见不到那小孩在街机室出现......

fangzizifang 2008/04/18 10:31:18 26楼 举报

还是要支持一下!自从找到VC后,我再也没有买过一个盗版碟片,我发誓!

McL0vin 2008/04/18 14:47:20 27楼 举报

2003年11月,旨在推动全球数字知识和创意作品自由共享和重用的新型许可协议——中文版Creative Commons (“创作共用”)正式公布。在中国大陆地区,Creative Commons组织和CNBlog.org 共同合作推出“创作共用”中文数字作品许可协议项目。同时推出的还有台湾地区的项目,由信息科学研究所主持。毛向辉是iCommons China项目负责人,也是CNBlog.org的共同创始人,“创作共用模型展望了二十一世纪的知识共享未来。CNBlog.org 与CC有相同的愿景,我们期望早日把这个革命性的协议介绍给中国,乃至所有的华人。”

“创作共用”(Creative Commons)协议简单说来就是一种授权协议,即除特殊说明的外,任何人都可以免费拷贝、分发(任何形式)、讲授、表演某个站点的任何作品(文字、图片、声音、视频等),该约定如下:
•注明出处或作者,如引用自(出处),原作者为某某;
•非商业用途,不能为某种利益而擅自改动或者删除作者名发表在任何商业媒体上;
•如果基于原作品内容进行再创作,应按照与当前协议完全相同的协议分发最终作品。

在以上最基本的协议基础上,“创作共用”还提供了四种约定的许可方式:1、署名:自由使用,但是必须表明原创者姓名;2、非商业用途:自由使用,但是不能用于商业用途;3、禁止派生:自由使用,但是不能改编和派生;4、保持一致:自由使用,也可以改编,但是要遵循和原作品同样的协议。这一点很接近于GPL协议。
这四种最常见的授权选择的组合方式,将形成“创作共用”11种常见的组合方式。这些组合方式构成了从“松”到“紧”的授权限制,给作品的创造者更加灵活便利的选择。为网络上的数字作品提供了新的“护身符”。
署名
署名-非派生作品
署名-非派生作品-非商业用途
署名-非商业用途
署名-非商业用途-保持一致
署名-保持一致
非派生作品
非派生作品-非商业用途
非商业用途
非商业用途-保持一致
保持一致
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他涉及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的管辖、著作权人享有的在网络传播作品的权利、网络环境下的法定许可使用作品、侵权行为的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等问题的法律适用等都作了规定。
据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不构成侵权。
这些规定已经有部分涉及到“创作共用”的应用原则,但是具体的规定还是不甚了了。如果作者做出有关“创作共用”的声明,它将自动规约到以上的著作权法规,从作者方面考量,他也是为国内法律保护自身版权提供可用的规范。
最近Creative Commons主席Lawrence Lessig的新书《Free Culture》就是采用“创作共用”的协议(署名非商业用途)以免费的的形式允许读者自由下载阅读和传播其电子版,经过在网络上的人际传播,这本书不仅掀起了一番下载热潮,并也由此激起了更多的关于创作共用这种版权处理方式的讨论。
国外使“创作共用”许可协议的作品已经有很多了,根据cnblog:科普作家Cory Doctorow 把自己的新作《Down and Out in the Magic Kingdom Whuffie Ring》按照“创作共用”(CC)授权免费下载。Marck Cooper把新书《媒体控制和数字信息时代的民主》也采用了CC协议,同时在Amazon上出售。伯克利音乐学院 的“Berklee Shares”亦采用CC协议。国内使用“创作共用”进行版权声明的尚不多见,Shanghai Photos也采用了该协议,文字作品使用该协议的则常见于比较前卫的blog。
4月23日是世界图书和版权日,希望能借此时机让国内的“创作共用”协议得到更多的推广,并增加人们更自由和更广泛地获得艺术作品、文学作品、个人思想等知识产品给人类带来的愉悦感,同时减少那些限制性的不合理的版权规定。

马长风 2008/04/18 23:20:54 28楼 举报

没办法专利跟知识产权就是现在发展资本主义必须的一项法律~
为了保护发明人或者制作人的利益的法律~这样才能使那些人得到钱
有钱才能诱惑人们更多的发明与创造!~像苏联以前的社会主义
只要你有技术仿造也是没人管你的

PanYang125 2008/04/19 01:24:13 29楼 举报

保护版权,是在有购买自由的情况下产生的。

g950g950 2008/04/19 04:52:50 30楼 举报

引用
没办法专利跟知识产权就是现在发展资本主义必须的一项法律~
为了保护发明人或者制作人的利益的法律~这样才能使那些人得到钱
有钱才能诱惑人们更多的发明与创造!

扭曲的资本主义是有钱的越有钱、没钱的越没钱,你说有钱才能诱惑人们更多的发明与创造!但是到最後真是这麽理想化吗?想想自己身边的M型社会&城乡数位落差的真实情景吧!就像你所说的使那些人得到钱,问题就在这点了!得到钱的人可以越滚越多钱,越没钱的人当然只会越来越累!甚至到最後钱都跑到资本家的口袋,当然我是台湾同胞我当然不是说要支持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那我到底要说什麽?答案很简单:从古至今主义都只不过是伯拉图学者般的理想国,但是学者却始终把人性当成是单纯不复杂的前提而提出理论(统计数字简直就是哲学家所说的轻率归纳或归纳概括),但最後每次都一定会变质、所以重要的不是什麽主义好或不好?重点在於:很多专家学者对於"人性"这项不确定性的东西、始终假装没看到因为太复杂太难预测了(比如:太阳下山明天早上一样爬上来,这种说法合乎逻辑吗?),导致很多学问所追求的根本都像是数学或哲学命题一般,都一定设先假定某些前提为开头、然後才会开始论证过程、最後就得出学者心中理想国的结论。所以这世界永远不可能完美的,但有个说法就比较有趣了:如果我们不能改变大环境、那就去接受环境。重点就是接受环境也就等於是屈服於资本家下的牺牲品,所以人类阿!想想吧!管他民主主义、社会主义、资本主义。。。。都是~嘿嘿~自己去思考吧!

2008/04/19 05:05:16g950g950 最后编辑 | 查看全部

« 上一页 1 2 3


返回组首页

此帖已关闭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著作权声明 | 合作信息 | 广告事务
沪ICP备05001009号
©2003 - 2008 VeryCD.com Some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