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性
记,读张爱玲原著《色.戒》有感
一种女人,如果是为了谋取利益而将自己的肉体作为交换的条件,那我们称之为妓女。
妓女虽然不是什么高尚的职业,但起码妓女也是有尊严的。这听上去好像一个杀人犯在高呼,“杀人犯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一样,好像很别扭,但是的确存在。但是,当一个女人抛弃了自己的尊严而无偿从事妓女这一行业,而且从中还能获得快感,那么我说,这就叫“妓性”。
文人骂人都不说脏话的。鲁迅如此,张爱玲寂然。鲁迅骂“麻木不仁”这四个字,写了《药》,张爱玲骂“妓性”,便产生了《色.戒》。
文中的“他”,身居显职,已有妻室,而且“陪欢场女子买东西,他是老手了”。通过和“她”私通,依靠勤勤恳恳的“工作”,精益求精的“技术”和十一根金条,便换了一条命。看来后半生都要庆幸了。看来男人做的用心点辛苦点,没坏处。
再说文中的“她”,受过高等教育,家境随不富庶,也还能保温饱,还能供她读大学。这样生活条件下的她,因为某种原因,要与一个陌生人产生关系。而对方能提供的只有性和黄金。她这样做,是因为性吗?不是。是因为黄金吗?也不是。可偏偏就是性与黄金的交流,却能让“她”对“他”产生爱情,甚至甘愿为了“他”而献出自己及同伴的生命。
那么,是什么改变了“她”?是性!是什么打动了“她”?是黄金宝石!本来隐藏心底的“妓性”被肉体的快感,黄金宝石的光泽唤醒,眠灭了本来的一腔热血,致使“她”甘愿献出自己的一切。
这就是“妓性”在这个女人本性上的体现。作者借用晚清辜鸿铭的一句话, “到女人心里的路通过阴道。”来演示“妓性”在这个心灵上的作用,但也许作者本身也不明白,爱上一个人,原来只需如此的简单。
如果说鲁迅的《药》是写给当时的四万万中国人民,那张爱玲的《色.戒》又是写给谁的呢?
形形色色,以戒己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