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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yCD / 社区 / 自由资源发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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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回复

scdl5111  2009/08/27 15:22:14
GPL是一个开源框架协议,只要遵守这个框架协议,也公开源代码,就不是GPL Breaker。所以用户也正是因为这点质疑EM2是GPL Breaker。 至于其他的,我们没有什么讨论必要了。在这个地方,有些事情明白说出来,可能会被删被锁甚至帐号都有危险。而不能明白说出来的话,既不能说服你,也没啥意思不是?
reduce  2009/08/27 17:33:12
事先声明,吸血的定义和使用的数量没有任何关系。你用多用少,只要具有吸血的行为,就属于吸血客户端 我觉得LZ应该首先了解一下什么叫“GUN GPL协议”: 传送门:http://zh.wikipedia.org/wiki/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zz_fly对GUN GPL协议的直观解释就是: 所以LZ所谓的“抄袭”在GPL协议之下都是很正常的,但是这个“正常”有限制条件,就是只要使用了GPL协议保护的代码,自己的程序就必须开放全部源代码。这样说意思就是,只要使用了GPL...
reduce  2009/08/27 12:44:41
脱兔是吸血客户端,脱兔的吸血特征: 1.GPL-Breaker 2.伪造队列 3.Ghost Mod 4.Credit Shaping “有上传就不是吸血”这类白痴言论我不希望再出现
reduce  2009/08/28 10:18:58
你说出这样的话,表明你依然不清楚什么是“GNU GPL协议”,所以才会胡乱定义你所谓的“抄袭”,所以你才会说出“明目张胆的抄袭”这样的词语。但事实上,eMule的“抄袭”并不是“明目张胆”这样区分的。 我这里只能和你说,只要遵守GNU GPL协议,任何的“抄袭”(指的是借用代码)都是合法的、有理据的,但前提是必须遵守GNU GPL协议规定的义务(使用GNU GPL协议保护的代码的义务就是,必须无偿提供这个程序全部完整的源代码),关于这点我在12...
reduce  2009/08/27 17:39:40
“连接慢、上传慢、下载也慢”这个是你自己个人的判断 先看看吸血骡的危害: 摘自: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0%B8%E8%A1%80%E9%A9%B4 而且动态反吸血DLP和连接没有关系的,除非对方是吸血骡。如果是我的个人判断,我就觉得使用DLP后没有太大差别,同时我不需要为吸血客户端上传,因为吸血客户端是破坏eD2k网络共享文件机制的破坏者。 我自己的感觉就是,现在我的上传下载都很正常,经常都是满速上传下载
scdl5111  2009/08/27 14:23:18
1:GPL-Breaker,打个比方,抄袭他人论文当作自己的可耻不? 2.伪造队列、3.Ghost Mod、4.Credit Shaping,这都是一些非常规技术性手段,脱兔用这些手段从正当用户那里明抢暗偷占他们的便宜。至于所谓“别人给我上传,我也给别人上传”不过是强盗内部的再分配。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己,那些BT/EMULE用户又得不到脱兔的上传,这不是巧取豪夺是啥?那些被他们明抢暗偷的普通BT/EMULE用户利益是不是实实在在受损了? 再打个比方:你去车...
reduce  2009/08/29 08:58:57
不懂你就要看看,你所说的“抄袭”如果仅仅代表“复制代码”的话,在GNU GPL协议下是合法的,这个就是这个许可协议的最大优点 也就是说,只要遵守GNU GPL协议的规定开放自己的所有源代码的义务,那么这个程序就可以复制其它受GNU GPL协议保护的代码,这个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但是脱兔复制了eMule受GNU GPL协议保护的代码,但是自己却没有履行GNU GPL协议规定的义务,就是开放所有源代码,所以就可以判定为GPL-Breaker 包括你所说的迅雷、...
reduce  2009/08/27 17:48:08
吸血骡的危害上面我已经说过 至于“其它电驴mod是否也存在类似的特征”这个更加离谱……能说得上是“正规Mod”就没有那类行为了……真是……唉……

主题: 为什么说脱兔吸血?

相关分类: DLP eMule技术心得 MOD 反吸血 畅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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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随缘 (楼主) 2009/08/29 08:41:38 31楼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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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随缘 (楼主) 2009/08/29 08:50:09 32楼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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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我不懂。就这句话上张图【Xtreme7.2】
排2591



朋友的回复没看明白,排2591的那个是什么客户端?想说明的是什么问题?


PS:帖子显示不正常,帮你编辑了一下 happy.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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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9 09:00:24reduce 最后编辑 | 查看全部

reduce (斑竹) 2009/08/29 08:58:57 33楼 举报

引用
我是不懂什么GPL协议,这我已经承认,但是你也不见得就清楚地明白“抄袭”真正的界定标准!所以我只是以一个不了解GPL协议的人的角度提出一个看似不太成立的疑问而已。而你的回答只是往我不懂的GPL协议上扯!你并没有正视这个问题。当然我也并没打算让你回答这个问题,我只是提出我的一些疑问,仅此而已!但如果你要回答,那不妨给个正面的回答,快车、迅雷、旋风还有国外的shareaza它们是否开源?脱兔是抄袭,它们是否也是抄袭?在回答了这两个问题的基础上,你可以谈谈其它的一些比如GPL协议之类的,但请不要一味地用一些我不懂的问题来转移方向。


不懂你就要看看,你所说的“抄袭”如果仅仅代表“复制代码”的话,在GNU GPL协议下是合法的,这个就是这个许可协议的最大优点

也就是说,只要遵守GNU GPL协议的规定开放自己的所有源代码的义务,那么这个程序就可以复制其它受GNU GPL协议保护的代码,这个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但是脱兔复制了eMule受GNU GPL协议保护的代码,但是自己却没有履行GNU GPL协议规定的义务,就是开放所有源代码,所以就可以判定为GPL-Breaker

包括你所说的迅雷、快车、旋风都属于GPL-Breaker,因为他们都没有开放自己的源代码

还有,这个不是转移问题方向,因为事实就是这样。你所理解的“抄袭”是单纯性的,但是希望你能认真理解一下这个协议的内容,这样我们才能继续讨论。因为在这个帖子里,关于“抄袭”的问题我已经详细解答过3次,我不再重复了

引用
我并没有说过这样的话,纯属你的臆测。
我最初开这个帖子是因为我不明白什么是吸血,有些迷惑,既然它符合吸血特征,那被ban也无话可说。但即使是罪犯犯了法,你也不能把所有的罪名包括莫须有的罪名都加载他头上!后面的回复中我只是想针对你们的说法指出其中的一个错误——“吸血”归“吸血”,但它上传给其它emule用户。 既然DLP是本着公平的原则才出现的,那理应本着公平的原则来对待所有驴,不管它是纯种的还是杂交的、吸血还是不吸血的。

我已承认脱兔被ban的合理性,只是想纠正你的一些错误的看法,请不要再误解我的意思


你需要理解,DLP的作用就是反吸血,凡是被定义为吸血客户端的eD2k软件都会被DLP封禁,而不论贡献的程度。我一直觉得,你认为脱兔不是吸血客户端的原因就是这个 -- 认为它有上传,就不是吸血了。不过非常可惜的是,事实上并不是,吸血的定义和上传都没有任何关系

你已经承认“脱兔被ban的合理性”,那我也不多说。至于后端那里的“公平原则”那么更加不能理解。既然吸血客户端们对正规客户端不公平,那么正规客户端加载DLP封禁他们为何需要你所谓的“公平”?既然他们首先不公平,我们也要对他公平?注意,我们不是慈善家,就算慈善家被人骗了也不会再“慈善”这个骗他的人

引用
你先抛开emule吸血这个定义,你问一问一般的人,各行各业的人,说吸血是只知索取,而不奉献的一种自私行为有错吗?放到emule这儿来也许不适合,但是先抛开这个小范围这种说法有错吗?到底是我把它私有化了还是你把它概念化、狭小化了?


为何要抛开吸血的定义?就算你声称把吸血的定义抛开,但是你的后话却事实上没有抛开吸血的定义,就是“说吸血是只知索取,而不奉献的一种自私行为有错吗?”

所以现在我就在这里纠正这种说法,因为事实上的吸血定义并不是如此的单纯简单。所以我就需要宣传这种正确的吸血定义,而不是你这样把大部分人理所当然的想法说出来,将其模糊化,或者可以说“大部分人理所当然的想法”就是模糊化吸血的定义

引用
在这方面也许你是比我强,但在其它方面你可能远不如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没必要这样咄咄逼人。你了不起,比你了不起的人大有人在,就算在VC你也不一定是第一吧!你这样并不能显示你的的专业、渊博或其它!

我只希望能够相对客观、平静的交流和讨论,通过交流和讨论,你总能学到一些知识,比如我就从你和其他VC网友那里学到了许多以前不曾知道的东西,在这里我向你们表示感谢!希望你也能从中领悟到一些东西。


首先我在这里应该先向你道歉,因为有时候我的火气可能会很大,所已经请多多包涵。大家都是来讨论技术的,所以我们可以平心静气地讨论

不过其实,以前可能和VeryCD的枪手论战多了,所以有时火气可能特别大,特别是关于吸血的问题,在这里请大家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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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随缘 (楼主) 2009/08/29 09:01:53 34楼 举报

上面的图片都是关于共享的,再贴个关于上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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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uce (斑竹) 2009/08/29 09:09:15 35楼 举报

引用
1、脱兔未公布源代码,可能是违反了GPL协议(此处说可能只是为了更严谨而采取了这样的说法,因为只有控方的说辞,却并没有辩方的辩解,所以采用了类似“犯罪嫌疑人”的称呼习惯,请不要纠结于此)


违反GNU GPL协议不是我自己个人说的,而是已经有人证明,脱兔确实是抄袭eMule的代码而没有开源

至于你所谓“辩方的辩解”,我认为你就不必要等待了,因为国内的下载软件关于吸血的回复至今都是没有的。或许因为吸血的缘故,所以没有人敢于回应

引用
2&3、这个我不知道实际操作中如何来判断,故无法判断,如果有什么简单的判断方法,reduce斑竹可以提供一个。

脱兔和很多种emule的用户连接面板我都看过,恕我愚钝,实在没看出这种差别,我所能看到的只是,脱兔也有emule显示的排队列表,也在变化,也有来源交换,也有在对方的积分显示。不知是否需借助某个检测工具?


其实这个确实也不需要我们个人来判断,因为已经有其它有技术有能力的人鉴证过。就是因为存在这样的行为,所以才会将其加入动态反吸血DLP里检测的。我上面已经说过,反吸血DLP的封禁屏蔽是经过大量论证和测试的 happy.gif

引用
4、这一点我实在是不敢苟同。

<1>脱兔并不是只有下载时才上传,只要开了脱兔就自动上传,无论你是否下载,或者是否下载emule资源,比如http、bt,emule模块都在上传。还有你说无法主动共享文件,这完全是你的臆测,我不得不肯定的说——你没有用过脱兔。事实上,只要脱兔下载过的文件,它都自动共享,即使你改变共享目录,这些文件仍然会自动添加到共享。与其它emule不同的是,这些已下载过的共享无法手动清除,除非你将其删除或改变存放目录,这真是其鼓励上传的手段,因为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软件下载速度,增加用户群,这点我已在上面说过,一般的下载软件尤其是商业软件都鼓励上传,出于利益的考虑。至于emule的上传,可能正像另一位VC网友所说,emule是共享软件而非下载工具,所以它更强调用户的自主性,让这一切都由用户来主宰。

<2>脱兔可以主动共享文件,稍后我会上传图片为证。
脱兔同emule一样,既是下载工具,同时也是一款共享软件,emule的共享功能它也有,只是相对弱一些。比如互联网上找不到的东西,我想通过脱兔传给我的另一个好友,我也可以像emule那样把这个文件添加到我的共享,然后复制ED2K链接,发送给我的好友。只是为了避免操作上的繁琐,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一些功能而已。但是它同样可以配合LinkCreator使用,这样基本就可以弥补它的不足。


嗯,事实上我很久以前用过脱兔,那时候脱兔还没有eD2k下载的

至于这个Credit Shaping的吸血特征可以被去除了,感谢你的测试反馈。当然,这样改邪归正的例子还是有的,但是脱兔依然有3项被确认的吸血行为,所以被继续屏蔽也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反吸血DLP不是由本人制作,所以具体的屏蔽策略是怎么样,我也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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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随缘 (楼主) 2009/08/29 09:30:36 36楼 举报

首先,很高兴咱们真正回到了讨论,开始平心静气的讨论问题了。 握手~

引用
但是脱兔复制了eMule受GNU GPL协议保护的代码,但是自己却没有履行GNU GPL协议规定的义务,就是开放所有源代码,所以就可以判定为GPL-Breaker

包括你所说的迅雷、快车、旋风都属于GPL-Breaker,因为他们都没有开放自己的源代码


其实只要你肯定的说一句迅雷、快车、旋风以及国外的shareaza它们也都是GPL-Breaker,我就无话可说了

引用
你已经承认“脱兔被ban的合理性”,那我也不多说。至于后端那里的“公平原则”那么更加不能理解。既然吸血客户端们对正规客户端不公平,那么正规客户端加载DLP封禁他们为何需要你所谓的“公平”?既然他们首先不公平,我们也要对他公平?注意,我们不是慈善家,就算慈善家被人骗了也不会再“慈善”这个骗他的人


关于你这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做法,我保留意见,但是也没有继续讨论的重要性了,毕竟每个人的性格、观念、做法都有所差异,这是无可厚非的,一种处世态度而已。

引用
为何要抛开吸血的定义?就算你声称把吸血的定义抛开,但是你的后话却事实上没有抛开吸血的定义,就是“说吸血是只知索取,而不奉献的一种自私行为有错吗?”

所以现在我就在这里纠正这种说法,因为事实上的吸血定义并不是如此的单纯简单。所以我就需要宣传这种正确的吸血定义,而不是你这样把大部分人理所当然的想法说出来,将其模糊化,或者可以说“大部分人理所当然的想法”就是模糊化吸血的定义



这个确实是我的不对,这些话放在这里说确实有误导吸血定义、错误宣传的嫌疑,是我失察,但请相信我绝不是故意的。

吸血是只知索取,而不奉献的一种自私行为。我想这句话本身并没有错,但是错在放在了错误的时间和地点。也许它甚至不适合放在互联网上。

呵呵~ 绝对没有其它意思,只是个人一种观点,却不想造成了误导概念的恶果,sorry。


引用
首先我在这里应该先向你道歉,因为有时候我的火气可能会很大,所已经请多多包涵。大家都是来讨论技术的,所以我们可以平心静气地讨论

不过其实,以前可能和VeryCD的枪手论战多了,所以有时火气可能特别大,特别是关于吸血的问题,在这里请大家原谅……


枪手确实存在,但我绝对不是,哈哈~

网络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持,希望大家都能够从我做起!(大家可能觉得我这句话说的太冠冕堂皇了,大家可以觉得我……,但还是希望大家能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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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9 18:00:31心随缘 最后编辑 | 查看全部

心随缘 (楼主) 2009/08/29 09:47:07 37楼 举报

其实还有一张图片是说明脱兔的任务上传和共享上传是分开的——任务上传为0是,总上传仍然可以很高——不过reduce斑竹已经确认Credit Shaping的吸血特征可以被去除了,我如果再发图可能就有枪手之嫌,所以就不在这里发了,如果哪位朋友有兴趣可以去我的VC相册看,在脱兔目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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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uce (斑竹) 2009/08/29 14:09:55 38楼 举报

引用(心随缘 @ 2009-08-29, 09:47 AM) *
其实还有一张图片是说明脱兔的任务上传和共享上传是分开的——任务上传为0是,总上传仍然可以很高——不过reduce斑竹已经确认Credit Shaping的吸血特征可以被去除了,我如果再发图可能就有枪手之嫌,所以就不在这里发了,如果哪位朋友有兴趣可以去我的VC相册看,在脱兔目录下


嗯,谢谢你的热心测试反馈,如果以前我有什么冒犯之处,敬请你就多多包涵了 happy.gif

这里非常欢迎关于事实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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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头一刀 2009/08/29 23:32:50 39楼 举报

引用(心随缘 @ 2009-08-29, 08:50 AM) *
引用

技术我不懂。就这句话上张图【Xtreme7.2】
排2591



朋友的回复没看明白,排2591的那个是什么客户端?想说明的是什么问题?


PS:帖子显示不正常,帮你编辑了一下 happy.gif

就你这句话:【mod驴有几个正规排队的?除官版外怕是没几个! 再说所谓的DLP,是否公平?可以把DLP比喻为管理者,大小算个官儿!从古至今贪官多得数不清,每个mod所用的DLP也不一样!DLP又有谁来监督?】的问题。
说明:我在下载一个文件,只有一个完整源。我排第2591位。是官方电骡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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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随缘 (楼主) 2009/08/30 00:29:31 40楼 举报

引用(当头一刀 @ 2009-08-29, 11:32 PM) *
引用(心随缘 @ 2009-08-29, 08:50 AM) *
引用

技术我不懂。就这句话上张图【Xtreme7.2】
排2591



朋友的回复没看明白,排2591的那个是什么客户端?想说明的是什么问题?


PS:帖子显示不正常,帮你编辑了一下 happy.gif

就你这句话:【mod驴有几个正规排队的?除官版外怕是没几个! 再说所谓的DLP,是否公平?可以把DLP比喻为管理者,大小算个官儿!从古至今贪官多得数不清,每个mod所用的DLP也不一样!DLP又有谁来监督?】的问题。
说明:我在下载一个文件,只有一个完整源。我排第2591位。是官方电骡客户端


这个是直接看不出来的,只说这个表面的排队应该是所有驴都有,脱兔也有,排队2000多的也有,甚至更长的也有,但是单凭这个很难说明什么问题,就像reduce斑竹说的,这个是由专门的技术人员来做的,他们说了算(当然也是在经过反复的测试后)

你用的官方的emule当然没问题。可能我说的多少有些偏颇,但也反映了一定的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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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已被删除

当头一刀 2009/08/31 01:25:24 42楼 举报

可怜的木木偶。被VC反馈小组的伟大的斑猪弄得直叫【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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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uce (斑竹) 2009/08/31 10:16:10 43楼 举报

引用(当头一刀 @ 2009-08-31, 01:25 AM) *
可怜的木木偶。被VC反馈小组的伟大的斑猪弄得直叫【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笑料大家看,快快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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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头一刀 2009/09/01 01:27:47 44楼 举报

引用(reduce @ 2009-08-31, 10:16 AM) *
引用(当头一刀 @ 2009-08-31, 01:25 AM) *
可怜的木木偶。被VC反馈小组的伟大的斑猪弄得直叫【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笑料大家看,快快分享一下

http://www.VeryCD.com/groups/eMuleBeta/721644.topic/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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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头一刀 2009/09/01 01:29:03 45楼 举报

现在不要登录才看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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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ntvp 2009/09/01 09:28:44 46楼 举报

引用
其实只要你肯定的说一句迅雷、快车、旋风以及国外的shareaza它们也都是GPL-Breaker,我就无话可说了

shareza是开源的,要不臭名昭著的vaagga从哪里来?除非你是从那些假冒官方下的假冒shareza,shareza的假冒官网和emule的假冒官网一样多。

看来楼主不知道脱兔伪装客户端和用户名的事迹。

引用
各种版本的电驴也用过不少

晕,电驴乎?电骡乎?连这还没搞清楚?我觉得在讨论一个问题之前,先搞清楚基础知识是必要的,凡事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就先发表一些看法能行吗?

引用
也许还有人说,吸血是因为脱兔优先上传给脱兔用户。但是其它电驴mod是公平上传吗?

楼主需要补课呀,如果一个电骡的mod(注意不是电驴)对其他mod不公平,立刻就会被逐出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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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随缘 (楼主) 2009/09/01 10:59:35 47楼 举报

严格的说是应该叫电骡,但是照目前网络上的习惯,早已混淆,真正的电驴已不复存在,电骡和电驴早已成为同一个指代,就像历史上好多名称的变更一样。

引用
shareza是开源的,要不臭名昭著的vaagga从哪里来?除非你是从那些假冒官方下的假冒shareza,shareza的假冒官网和emule的假冒官网一样多。

这个确实是我搞错了,抱歉。多谢朋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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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ntvp 2009/09/01 12:33:57 48楼 举报

引用
严格的说是应该叫电骡,但是照目前网络上的习惯,早已混淆,真正的电驴已不复存在,电骡和电驴早已成为同一个指代,就像历史上好多名称的变更一样。

严格的来说,只是在中国大陆,而且大多数是那些被vc电驴广告商业宣传影响所蒙蔽的用户混淆,信息不对称造成用户不知道而形成的混淆和知道却习惯造成的混淆绝对不是一回事。另外还有一种是知道但是故意有意造成混淆并且反对任何事实澄清或是文过饰非以便于有利自己的利益。你看过VC打的“电驴”的宣传广告了吗,知道Vc已经雇佣人员修改百科网站的电驴相关内容吗?以后中国人知道的就不是真实的东西而是被人篡改的而信以为真了。

凡事还是认真实事求是地好,不然就误导别人了,认真地人被称为刻板,也许这就是现在的中国人最缺乏的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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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1 12:38:59bwntvp 最后编辑 | 查看全部

reduce (斑竹) 2009/09/05 19:27:34 49楼 举报

看看VeryCD的“功劳”!

商业公司就是这样,盈利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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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lsophia 2009/09/06 14:23:26 50楼 举报

引用(叶家祺 @ 2009-08-28, 11:35 PM) *
引用(心随缘 @ 2009-08-27, 01:45 PM) *
引用(reduce @ 2009-08-27, 12:44 PM) *
脱兔是吸血客户端,脱兔的吸血特征:
1.GPL-Breaker
2.伪造队列
3.Ghost Mod
4.Credit Shaping

“有上传就不是吸血”这类白痴言论我不希望再出现


斑竹请不要人身攻击!
我并没有说“有上传就不是吸血”。

我不是搞技术的,对于深层次方面的东西不是太懂,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斑竹可以指出,也欢迎指出,但请不要带侮辱字眼。

我只是从一个一般用户的角度提出我的看法和疑惑,希望能把这个问题搞清楚,仅此而已

我也不明白何以斑竹要和一个提问题的人过不去,有人带着疑问来提问题,当然是有些地方不明白,而且楼主并没有说任何一句不堪的话,却好像招惹了斑竹般,不解,不解。VC请斑竹是否也要看看个人素质,人有技术不一定就咋的。


第一,reduce斑竹不是VC“请”的,而是志愿为本小组服务的。虽然说这个“白痴言论”说的不客气,话说回来,你说话也不怎么客气。
第二,“有上传就是不吸血”,属于极为错误的认知。而认为吸血客户端有上传,因此到这里来质疑对其“吸血”的判定,不得不说,这种言论,让人极为不快。
第三,不是和提问题的人过不去。永远欢迎大家就emule的各个方面发问。但是,替leecher说好话的,已经不是“提问”的范畴。甚至说句不好听的,这也不是什么“技术争论”。脱兔VagaaXL快车之流都是吸血客户端,早已是定论,如lz这番辩解,作为一个坚决anti-leecher者,是绝对无法接受的。

在提出这样的“问题”和言论之前,如果能够在网上多查查资料,对双方都有好处。
如果愿意,欢迎到反吸血小组http://www.VeryCD.com/groups/anti-leecher/讨论leecher和anti-leecher的问题。

最后再次重申一遍,所谓的吸血,一句话概括,就是“上传全是为了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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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随缘 (楼主) 2009/09/06 16:14:40 51楼 举报

“加菲猫”的回复损害了我对“加菲猫”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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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随缘 (楼主) 2009/09/06 16:32:06 52楼 举报

其实无非就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最终解决的结果也比较令人满意!
但为什么有些人总要揪住其中一些错误的观点,再加上自己错误的理解来说事呢?

在整个论战或讨论过程中(满足不同的人喜欢不同的字眼),双方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误解和错误,最终双方也都认识到了了自己的错误和不足,都有所收获,可以说是皆大欢喜!不知那些“有心人”可曾注意到这些细节?
这里不是发泄的场所!

言已至此,我想已没有继续说下去的必要,明眼人自然理解;反之,说的再多也无济于事,只会带来更多无意义的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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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lsophia 2009/09/06 18:50:24 53楼 举报

引用(心随缘 @ 2009-09-06, 04:14 PM) *
“加菲猫”的回复损害了我对“加菲猫”的印象!

不妨说说你对我的哪句话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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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lsophia 2009/09/06 19:10:00 54楼 举报

在我的角度看来,lz你不是提出了一个问题,而是提出了一个“质疑”,也就是在我看来已成定论的话题,你把一些事实拿出来在质疑这个定论。我和你看待这个话题的角度,从一开始就是不同的。
至于你对DLP的看法之类的,我不会去和你探讨这些细节的问题。过于复杂。
在我看来,如果你在提出这个质疑之前查阅足够的资料,你是不会产生这个疑惑的。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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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随缘 (楼主) 2009/09/06 19:53:01 55楼 举报

我不想争论什么,没那个必要
这个帖子放这里也许是不太协调
过段时间我会考虑删除

至于我对你哪句话有意见,你换位思考一下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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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uce (斑竹) 2009/09/08 17:23:06 56楼 举报

我在这里重申:自由资源发布小组不希望也不允许任何组员和游客讨论任何关于吸血客户端,这次已经很宽容了。我希望不再有下一次!

这个帖子关了


[+4] [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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