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好像大多数美国出来的歌手比较注重的是节奏和弦律的动听,而歌词方面就比较没有冲击性,比较软,光想着fans喜不喜欢,没了自己的主见,甚至歌都不是自己创作出来的,是别人“帮”他们写的——我对这种事的容忍度总是不足。 Kevin Rudolf有一点点像英伦,有些地方简直就像是the kooks的客串。弦律方面一闻就是标准的美利坚合众国的味,话说回来,我没有排斥这个,挺好的,只是知道这味儿尝多了会有点儿腻歪而已。 我喜欢那些自己创作,自己唱的歌手。我不晓得Kevin Rudolf歌是不是他写的。反正歌词比一般的美国歌手好。 我对老美的歌手的印象先前一直不错,后来因为接触了英国的一些充满个性搞怪的乐团的歌后,对歌曲的整个理解度就扭转过来了,于是开始鄙视老美。当然,这有点偏了。后来的gorillaz给了我刺激,于是也不太鄙视老美了,老美还是有音才的嘛,我改了态度,冷眼看老美。后来的linkin park又给了震憾,于是也不太冷视老美了,老美还是有硬功夫的人嘛,我改了态度,眯眼看老美。 Kevin Rudolf差点又让我改了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