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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第七部.大字版.当年明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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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法 2012/03/18 14:21:08 [0] [0]

引用(niceusa @ 2011-03-28, 07:02 PM) *
满清入关后的大屠杀
满清朝廷发布过大量屠杀文告,其中最著名的,是满清官方资料《清世祖实录》卷十七 顺治二年六月丙寅中的记录:
  
   “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并宣称:
  
   “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爝火录卷四)
  
   满清在四川1649年的另一份文告,口气也非常类似: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
  
   满清另一份官方史料,《东华录》卷五顺治元年条,则记载:“不随本朝制度剃发易衣冠者,杀无赦。”
  
   镇江知府告示则是:“一人不剃发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
并将反抗者的人头,集中起来恐吓人民。
  
   满清顺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江宁巡抚土国宝宣布:“剃发、改装是新朝第一严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论绅士军民人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动! ”
  
   在以上满清官方的宣告中,充斥了大量“屠全城”、“尽行屠戮”、“杀无赦”、“全家斩”、“全村斩”的凶恶威胁。而下面列举的资料,则证明,满清的公开威胁,绝不仅仅停留在口头。

  满清(后金)入关前的大屠杀
  
   首先,满清入关前,其对辽东汉人的大屠杀,也大量见诸于原始文献,以下列举诺干:
   天命九年正月,努尔哈赤下九次汗谕,清查所谓“无谷之人”(每人有谷不及五金斗的汉人),并谕令八旗官兵“应将无谷之人视为仇敌”,“捕之送来”,最后于正月二十七日下令:“杀了从各处查出送来之无谷之尼堪(满语之谓汉人)”。这是公开的种族灭绝!
  
   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尔哈赤又指责汉民“窝藏奸细,接受札付,叛逃不绝”,命令八旗贝勒和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官将,带领士卒对村庄的汉人,
“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马斩杀”。
  
作为第三方的朝鲜史料,《李朝实录》光海君十三年五月,也记载了辽东汉人的悲惨遭遇:
  
   “时奴贼既得辽阳,辽东八站军民不乐从胡者,多至江边……
其后,贼大至,义民不肯剃头者,皆投鸭水(鸭绿江)以死。”
  
  满清入关后,对自己大屠杀最赤裸裸的供认,就是顺治七年十二月清宣大山西总督佟养亮揭贴
  
   “大同、朔州、浑源三城,已经王师屠戮,人民不存”!
  
   满清档案:顺治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宣大巡按金志远题本《明清档案》第十一册,A11-20中,更是由于“城破尽屠”,只好请求释放剩下的5个“无凭究拟”的犯人。《朔州志》也承认:“城破,悉遭屠戮”。

清军占领辽东地区后,先是担心当地穷人无法生活而造反,把辽东地区的贫民都抓起来杀掉,称“杀穷鬼”。两年后,清军又怕辽东的富人不堪压迫而反抗,又把辽东地区的富人几乎杀光,称为“杀富户”。共杀辽民300多万,辽东地区的汉民基本殆尽。皇太极破锦州,三日搜杀,妇孺不免;掠济南,城中积尸13万。清军其本性残忍,一路奸淫烧杀:从“扬州十日”到“嘉定三屠”,南昌、广州、大同、金华。由南至北,兽行累累。江阴一县,就杀了17万人,全城仅50人幸存。1649年占领湖南湘潭后屠城;同年平定大同的反清运动,大同全城军民被屠尽,“附逆抗拒”州县及汾州全城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杀。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南京之屠,苏州之屠、南昌之屠、赣州之屠、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海宁之屠、济南之屠、金华之屠、厦门之屠、潮州之屠,沅江之屠、舟山之屠、湘潭之屠、南雄之屠、泾县之屠、大同之屠、汾州、太谷、泌州、泽州等。这些惨绝人寰的屠杀,模式基本一致:根据清军头子发布的屠城令,实施的残忍的集体杀戮,和无耻的集体强奸。 而屠杀后,不仅人头被堆积成“京观”,甚至还将女性的敏感部位割下,作为论功行赏的凭据!“取阴肉或割乳头,验功之所,积成丘阜”。

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 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中亦记述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抢走—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处街道 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可怜奴隶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 。

南雄大屠杀,“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清军文书陈殿桂,《雄州店家歌》)

广州大屠杀,史称“庚寅之劫”。据清代官方史载,这场屠城,斩获“兵民百万”,又“追剿余众至海滨,溺死者无算”。(周骏富辑,《清代传记丛刊》卷78之18)在广东地方文献《广州城坊志》中,转引了方恒泰《橡坪诗话》的记载,亦曰:“……城前后左右四十里,尽行屠戮,死者七十余万人。相传城中人士窜伏六脉渠约六七千人,适天雨,渎溺几尽,其所存仅二人,双门底刘中山其一也。”“止有七人躲入大南门瓮城关帝庙神像腹中,得免诛戮。”(黄佛颐:《广州城坊志》226页, 221页)“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 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 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祭共冢文》 王鸣雷) 亲眼目睹了这次屠杀的王鸣雷,描绘人头堆积的像山丘和宝塔一样高!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州市志--宗教志》记载:“清顺治七年(1650),清军攻广州,屠戮甚惨,死难70万人。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在东郊乌龙冈,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尸骸,‘聚而殓之,埋其余烬’,合葬立碑。” 西方人魏斐德写道:“尸体在东门外焚烧了好几天。.....直至19世纪,仍可看见一座积结成块的骨灰堆。”。

嘉定大屠杀,嘉定三屠杀了50多万。清兵“家至户到,小街僻巷,无不穷搜,乱草丛棘,必用长枪乱搅”“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遍地皆是。投河自溺者不下数千人。三日后,自西门至葛隆镇,浮尸满河,行舟无处下篙。血污浮于水面,高出数分。” 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兵丁每遇一人,辄呼献出财宝,其人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刀声割然,遍于远近。乞命之声,嘈杂如市。”(《嘉定乙酉纪事》)清军围困嘉定城时,在城外,“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嘉定沦陷后,清军抢掠“大家闺彦及民间妇女有美色者生虏,白昼于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妇女不胜其嬲,毙者七人。”(《嘉定屠城纪略》)  
 
潮州大屠杀,“纵兵屠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尸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梵天寺主持释无疑收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  
 
常熟大屠杀,“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海角遗编》)  
 
扬州大屠杀,据《扬州十日记》所载,满清摄政王多尔衮与其子多铎指挥军队攻破扬州城后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大肆屠杀,史载: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至一宅,乃廷尉永言姚公居也,从其后门直入,屋宇深邃,处处皆有积尸⋯⋯””"火势愈炽,墓中乔木烧着,光如电灼,声如山崩,风势怒号,赤日惨淡,为之无光,目前如见无数夜叉鬼驱杀千百地狱人而驱逐之。惊悸之余,时作昏,尽己不知此身之在人世间矣"“初四日,天始霁。道路积尸既经积雨暴涨,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内溃。秽臭逼人,复经日炙,其气愈甚。前后左右,处处焚灼。室中氤氲,结成如雾,腥闻百里。”后来由城内僧人收殓的尸体就超过了80万具。除了著名的《扬州十日记》外,还有《扬州城守纪略》(“初,高杰兵之至揚州也,士民皆迁湖瀦以避之;多为贼所害,有举室沦丧者。及北警戒严,郊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輒令开城納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遺骸,而天暑众屍皆蒸变,不能辨识,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日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等资料。扬州城破,扬州顿成地狱,死者达80余万。比地狱更难忘是人民引颈受戮的场面。史载:只要遇见一个满族士兵,“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颈受刀,无一敢逃者;至于纷纷子女,百口交啼,哀鸣动地,更无论矣!”一个清兵,遇见近五十名青壮男子,清兵横刀一呼:“贱奴来!贱奴来!”这些人皆战战兢兢,无一敢动。这个清兵押着这些人(无捆绑)去杀人场,无一人敢反抗,甚至没一人敢跑。到刑场后,清兵喝令:“跪!”呼啦啦全部跪倒,任其屠杀。清寇在大屠杀后,往往故意留一些僧侣不杀,让这些幸存者来清理屠场,《扬州十日记》:“谕各寺院僧人,焚化积尸”。《嘉定乙酉纪事》:“城中无主,积尸成丘,惟三四僧人,于被焚处,拆取屋木,聚尸焚之。”

南京大屠杀
清人记载:“金陵之役,伏尸百万,秦淮尽赤;号哭之声,震动四野。”所谓伏尸百万,除了战死者,就是在城内外屠杀的平民...清军“挨家挨户,分段搜杀,三日之间毙命共一百多万人。秦淮长河,尸首如麻”,“城内自南明宫府以及民房悉付一炷”,“万室焚烧,百物荡尽,而贡院幸存”, “自五代以来,生灵涂炭,殆无愈于今日。” 这次屠杀,是历来南京灾难中最惨烈的一次。屠城、焚烧城后,南京连一棵完整的树都找不到了。
1645年五月十四日,满清军队渡江占领明朝的南都(南京)后,随即展开了一场疯狂的烧杀、掠、淫的大竞赛。“见人即杀,见屋即烧,子女玉帛,扫数悉入于清军”;“皖南及江宁各属,市人肉以相食,或数十里野无耕种,村无炊烟。”屠城和对城市的毁坏程度也是历史之冠。
烧:清军一进城就到处放火。冲到哪里火就烧到哪里。及至当时傍晚时分,全城已经变成一片火海,“烟起数十道,屯结空中不散,如火山,紫绛色。”清军除用火作为进攻的武器外,还用火作为灭迹的手段。每次当他们抢掠完一处王府或民宅后,便随即付之一炬。这场大火自南京陷落之日起,此落彼起地一连烧了七、八天,直到下了一场大雨才被浇灭。大火过后,南京城内十之八九的房屋被烧掉,各种著名的建筑物和文物古迹几乎毁坏殆尽。所以现存的不少古建筑物,都是后来修建的。
杀:这是清军入城后的“主要任务”。他们首先要杀害的是在城内仍继续进行坚决抵抗的明军将士,其次是老百姓。但被杀害的明军官兵毕竟有限,因为破城时,南京城内能作战的明军只有两三千人,他们一部分在巷战中英勇牺牲,一部分在混乱中冲出南京,另一部分千余人在黄得功带领下为保护南明皇帝突围了,所以被杀的绝大部分都是平民百姓。其实,攻陷南京的当天晚上,清军就基本上控制了整个城市。虽然有几个王府仍在进行抵抗,并一直继续了四五天,但总的说来战争状态已经结束了。可是,这场大屠杀却一直持续了10余天。 清军杀人的动机各不相同,但主要是为了达到抢劫财物和奸淫妇女的目的。关于这场屠杀,城破5日之后,仍然是“尸骸塞路,臭不可闻”;又说“计破城后,精壮男丁除抗拒时被斩杀外,其余死者寥寥。大半为兵勇扛抬什物出城,或引各勇挖窖,得后即行纵敌。城上四面缢不老者不知若干。其老弱本地人民不能挑担又无窖可挖者,尽情杀死。沿街死者十之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满二三岁者亦斫戮以为戏,匍匐道上。妇女四十岁以下者一人俱无,老者无不伤,或十余刀,数十九,哀号之声达于四远。其乱如此,可为发指。
淫:清军在烧、杀、抢的同时,还肆意糟蹋妇女。他们随意闯入民宅奸淫妇女,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在大街上拽曳青年女子,“哀号之声不忍闻”。凡40岁以下的妇女,几乎全被他们奸淫或掳掠回东北贩卖。一时长江上下,到处是清军满载赃物和妇女的船只,在震天动地的哭骂声中押向外兴安岭。许多老年人为救护自己的女儿或儿媳,许多幼儿因哭喊着和妈妈难舍难分而遭杀。
经过这样的浩劫,南京几乎变成一片废墟。满目残墙断壁,遍地破砖烂瓦。两江总督面对这幅残破景像也感到“善后无着手”,说“一座空城,四周荒田”,“无屋、无人、无钱是管,葛居此亦当束手”,似居百年之后度旧。其残破可想而知。

昆山大屠杀,“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环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五一兵纪),“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研堂见闻杂记罚》)

还有著名的《江阴城守紀》:“滿城杀尽,然后封刀。……城中所存无几,躲在寺观塔上隱僻处及僧印白等,共计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內死者九万七千余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余人” 。  清兵在江阴的观音寺“掠妇女淫污地上,僧恶其秽,密于后屋放火。兵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明季北略》卷11)  

在南昌,八旗军把掠来的妇女分给各营,昼夜不停的轮奸(“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这些女性“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在营而死者亦十余万。先至之兵已各私载掳获连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卖。其初有不愿死者,望城破或胜,庶几生还;至始方知见掠转卖,长与乡里辞也,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厉霾。”(徐世溥《江变纪略》)此书是满清查禁的重点,在乾隆44年被明令销毁,全靠着手抄本流传下来。虽然经过了满清“文字狱”的摧残,但这些暴行依然留下了大量的真实记录:广州大屠杀有西方传教士目击纪录,大同大屠杀,甚至在第一历史档案馆都可以找到资料。

南明永历二年(1646)清兵攻陷福州,“尸横遍野,血流成渠,肝脑涂地,粉身碎骨,惨不忍睹,遇难者六十余万”...延平郡王郑成功的母亲也遭残酷轮奸,羞愤自尽...
苏州守将投降的早些,仅被屠半城,约三十多万...
松江(上海)二十八万人被清兵杀得一个不剩,“死骵密布,僵尸如麻,阴森恐怖 ,冤魂哭泣,白日见鬼,腥风血雨,悲惨世界”!


《番禺县志》记述:番禺典吏丁有仪夫妻先后被杀,“越日(第二天),所弃儿匍匐尸旁,犹吮其(母亲之)乳,过者无不泪下。”

各地为剃发的屠杀:“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陈确集》卷三十) 
  顺治元年(1644)4月,清兵到达盩厔县境内,生员孙文光的妻子费氏被掠去,“计无可托,因绐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从之。’兵喜,与俱至井旁,氏探身窥井,即倒股而下。兵恨无金又兼失妇,遂连下巨石击之而去。”(民国《盩厔县志》卷6)顺治二年,清军实施扬州大屠杀后,至无锡时,“舟中俱有妇人,自扬州掠来者,装饰俱罗绮珠翠,粉白黛绿。”(《明季南略》卷4)        
  顺治二年(1645)江阴城陷时,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兵淫其女,哀号不忍闻”,后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又有一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兵杀二子,抱其母走。(《明季南略》卷4)   顺治二年(1645)5月9 日,南京失陷时,当涂孙陶氏被清兵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明史》卷303)
顺治二年7月30日,清军至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入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研堂见闻杂录》) 
清兴安总兵抢夺妇女达100多人,“淫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平寇志》卷12)
  昆山县庠生胡泓时遇害,其妻陆氏21岁抱着三岁的儿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执。“氏徒跣被发,解佩刀自破其面,……氏骂不绝口,至维亭挥刀剖腹而死。”( 光绪六年《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36)
明朝都督章钦臣的妻子金氏,一个弱女子,不肯屈服于淫威,被用1000刀刮死。此事,系清代著名学者全祖望,冒着杀头危险记载下来的...

在四川,清军于1647年公开发布告示,宣称:全城尽屠,或屠男而留女。天府之国的成都仅幸存二十户,士民被杀者四十余万,刨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无数间...“是时杀戮惨毒,有缚人去淫其妻杀之者;有趋人父淫其女而杀之者;有裸孕妇共卜腹中婴儿男女刨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孩于内观其跳跃啼好以为乐者...所虏子女万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儿趋,暴残恒古未有.”《蜀乱》 把四川一千多万人杀光了以后,就把罪恶全部推给也杀了一点人的农民军首领张献忠,还编造出混世魔王张献忠杀人6个亿的历史第一大谎言!

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弥望千里,绝无人烟;...在整个中国,“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敢反抗的忠勇之士几被杀尽,留下的大抵是一些顺服的奴才。此外,满清又杀苗民一百万,杀回民数百万,把漠北蒙古的准葛尔部落杀到最后一个幼童!在世界历史上都是罕见的残忍!

光绪六年《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36)
崇祯十一年冬至十二年春,清军在畿辅、山东一带掠去汉民四十六万二千三百余人,崇祯十五年冬至十六年夏,清军又“俘获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名口”。(《清太宗实录》)
     
   满清入关后,继续劫掠人口。顺治二年八月辛巳日谕兵部“俘获人口,照例给赏登城被伤之人。”(《清世祖实录》)
  
   汉人奴隶遭受非人的虐待,大量自杀。康熙初年,“八旗家丁每岁以自尽报部者不下二千人”(《清史稿》),由此推算,仅自杀的汉人,在满清入关前后几十年间,就不下10万人。被虐待致死的,更不在少数。
  
   由于满清的疯狂虐待,大量汉人奴隶逃亡,“只此数月之间,逃人已几数万。”(《清世祖实录》)
  
   满清统治者为了制止逃亡,强化其1626年颁布的《逃人法》,顺治皇帝,“有隐匿逃人者斩,其邻佑及十家长、百家长不行举首,地方官不能觉察者,俱为连坐”。顺治六年又改为“隐匿逃人者免死,流徙”、“再行申饬,自此谕颁发之日为始,凡章奏中再有干涉逃人者,定置重罪,决不轻恕”(《清世祖实录》)
  
   甚至投靠满清的大汉奸靖南王耿仲明,由于收留了逃亡汉人奴隶,也被迫自杀。
  
   满清迁界禁海暴行:
  
   康熙三年(1664)三月初六,清军大队兵船入东山,“尽驱沿海居民入内地,筑墙为界,纵军士大淫掠,杀人山积,海水殷然”(《台湾南明郑氏始末》)
  
   “一时人民失业,号泣之声载道,乡井流离颠沛之惨非常,背夫弃子,失父离妻,老稚填于沟壑,骸骨白于荒野”(《台湾外志》)
  
   福宁州, “州地以大路为界,南路以州前岭为界,松山、后港、赤俺、石坝近城亦在界外。道旁木栅,牛马不许出入。每处悬一碑曰:敢出界者斩!”“越界数步,即行枭首”(乾隆二十七年福宁府志卷四十三)
  
   莆田县,“着附海居民搬入离城二十里内居住,二十里外筑土墙为界,寸板不许下海,界外不许闲行,出界以违旨立杀。武兵不时巡界。间有越界,一遇巡兵,顿时斩首”“每出界巡哨只代刀,逢人必杀。……截界十余年,杀人以千记” (《清初莆变小乘》
  
   (广东香山县)“初,(广东香山县)黄凉都民奉迁时。民多恋土。都地山深谷邃,藏匿者众,平藩左翼班际盛诱之曰点阅,抱大府即许复业。愚民信其然。际盛乃勒兵长连埔,按名令民自前营入,后营出。入即杀,无一人幸脱者。复界后,枯骨遍地,土民丛葬一埠,树碣曰木龙岁冢,木龙者,甲辰隐语也”(道光七年《香山县志》卷八)

  对于屠杀规模的估计
 
  明代中国人口,最后的全国官方统计,为5,165.5459人,时间为明光宗泰昌元年。(明熹宗实录卷4)。
  
   以上人口数字,当然是不完整。因为人口被大量隐瞒。通常认为,明代人口,实际上仅是官方所掌握的赋税人口。
  
   很多人口学者(包括海外学者)认为,明代实际人口,大约在1亿到2亿(高王凌:《明清时期的中国人口》(《清史研究》1994年第3期)和葛剑雄、曹树基:《对明代人口总数的新估计》(《中国史研究》1995 年第1期))。
  
   尤其是人口学权威葛剑雄在《中国人口发展史》强调:“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应有1.97亿人。万历二十八年以后,总人口还可能有缓慢的增长,所以明代的人口峰值已接近二亿了。”
  
   而有些乐观的西方学者,则估计在1600年左右,明代人口为2.3亿人,甚至还有峰值2.9亿的估计,但明显偏高了。综合来说,认定明末人口在2亿左右,已经成了人口史学界的主流观点。
  
   与明代人口相比,在官方统计上,满清最初的全国人口统计,为1,063.3326人(比明光宗泰昌元年减少了4000多万),时间为清世祖顺治八年(清实录世祖卷61)。
  
   而在满清控制全国后的清圣祖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入关后第48年),全国人口也只有1,943.2753人。仅相当于明光宗泰昌元年人口的36%!

  在满清入关后,中国人口损失的总数,绝对是一个大大超过2亿的惊人的天文数字!

满清入关并没有给中国带来什么经济、文化上的进步。相反摧毁了明朝的的资本主义萌芽和先进文化,科技发展,经济积累,使中国落后西方三百年。

历史已经过去了三百年,民族之间也不会继续留存仇恨。但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隐瞒历史,则意味着犯罪!

作为多民族国家,我们面对的民族问题非常复杂。即便是民族问题范畴内,满汉问题如今也不算是个问题。请不要给国家和社会添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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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276977 2012/02/13 10:16:51 [0] [0]

收藏了,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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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fish 2012/02/03 12:29:20 [0] [0]

值得一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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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tancy_f 2012/01/09 19:40:42 [0] [-1]

老早很多朋友推荐,下来看看,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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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_Aaron 2011/12/18 19:30:24 [0] [0]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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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冰风 2011/12/14 21:26:28 [0] [0]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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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bertiger 2011/12/11 00:23:00 [0] [0]

不错 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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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身一尘 2011/11/30 14:40:11 [+1] [0]

多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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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y579956 2011/11/09 20:37:42 [+1] [0]

多谢LZ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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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zhuyummy 2011/11/06 23:19:41 [+2] [0]

这套书的魅力在于,把原本平淡的历史写的生动有趣,很多不爱看史书的人也可以通过它了解一些东西,但若从学术的角度去探讨肯定是存在很多漏洞,这大概不是作者的初衷吧,我认为也没有必要进行严苛的批判,看过了、笑过了、有那么一点收获,对于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其实就够了。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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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gsky 2011/10/14 10:09:38 [+1] [0]

典型的汉奸坯子,汪精卫乃其项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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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玩电脑多看书 2011/10/06 15:03:33 [0] [0]

多谢LZ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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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uni 2011/08/19 15:34:08 [+2] [-3]

每次看到有人ct+v 出来的所谓几屠,我就觉得很厌恶。这批人一定很无知很少看书,看到点啥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兴奋。到处贴。实在懒得去理这些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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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uni 2011/08/19 15:32:45 [0] [0]

引用(jasonaor @ 2011-08-19, 03:00 PM) *
引用(natuni @ 2011-04-17, 12:30 PM) *
引用(niceusa @ 2011-03-28, 07:02 PM) *
满清入关后的大屠杀
满清朝廷发布过大量屠杀文告,其中最著名的,是满清官方资料《清世祖实录》卷十七 顺治二年六月丙寅中的记录:
  
   “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并宣称:
  
   “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爝火录卷四)
  
   满清在四川1649年的另一份文告,口气也非常类似: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
  
   满清另一份官方史料,《东华录》卷五顺治元年条,则记载:“不随本朝制度剃发易衣冠者,杀无赦。”
  
   镇江知府告示则是:“一人不剃发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
并将反抗者的人头,集中起来恐吓人民。
  
   满清顺治二年(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江宁巡抚土国宝宣布:“剃发、改装是新朝第一严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论绅士军民人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动! ”
  
   在以上满清官方的宣告中,充斥了大量“屠全城”、“尽行屠戮”、“杀无赦”、“全家斩”、“全村斩”的凶恶威胁。而下面列举的资料,则证明,满清的公开威胁,绝不仅仅停留在口头。

  满清(后金)入关前的大屠杀
  
   首先,满清入关前,其对辽东汉人的大屠杀,也大量见诸于原始文献,以下列举诺干:
   天命九年正月,努尔哈赤下九次汗谕,清查所谓“无谷之人”(每人有谷不及五金斗的汉人),并谕令八旗官兵“应将无谷之人视为仇敌”,“捕之送来”,最后于正月二十七日下令:“杀了从各处查出送来之无谷之尼堪(满语之谓汉人)”。这是公开的种族灭绝!
  
   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尔哈赤又指责汉民“窝藏奸细,接受札付,叛逃不绝”,命令八旗贝勒和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官将,带领士卒对村庄的汉人,
“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马斩杀”。
  
作为第三方的朝鲜史料,《李朝实录》光海君十三年五月,也记载了辽东汉人的悲惨遭遇:
  
   “时奴贼既得辽阳,辽东八站军民不乐从胡者,多至江边……
其后,贼大至,义民不肯剃头者,皆投鸭水(鸭绿江)以死。”
  
  满清入关后,对自己大屠杀最赤裸裸的供认,就是顺治七年十二月清宣大山西总督佟养亮揭贴
  
   “大同、朔州、浑源三城,已经王师屠戮,人民不存”!
  
   满清档案:顺治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宣大巡按金志远题本《明清档案》第十一册,A11-20中,更是由于“城破尽屠”,只好请求释放剩下的5个“无凭究拟”的犯人。《朔州志》也承认:“城破,悉遭屠戮”。

清军占领辽东地区后,先是担心当地穷人无法生活而造反,把辽东地区的贫民都抓起来杀掉,称“杀穷鬼”。两年后,清军又怕辽东的富人不堪压迫而反抗,又把辽东地区的富人几乎杀光,称为“杀富户”。共杀辽民300多万,辽东地区的汉民基本殆尽。皇太极破锦州,三日搜杀,妇孺不免;掠济南,城中积尸13万。清军其本性残忍,一路奸淫烧杀:从“扬州十日”到“嘉定三屠”,南昌、广州、大同、金华。由南至北,兽行累累。江阴一县,就杀了17万人,全城仅50人幸存。1649年占领湖南湘潭后屠城;同年平定大同的反清运动,大同全城军民被屠尽,“附逆抗拒”州县及汾州全城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杀。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南京之屠,苏州之屠、南昌之屠、赣州之屠、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海宁之屠、济南之屠、金华之屠、厦门之屠、潮州之屠,沅江之屠、舟山之屠、湘潭之屠、南雄之屠、泾县之屠、大同之屠、汾州、太谷、泌州、泽州等。这些惨绝人寰的屠杀,模式基本一致:根据清军头子发布的屠城令,实施的残忍的集体杀戮,和无耻的集体强奸。 而屠杀后,不仅人头被堆积成“京观”,甚至还将女性的敏感部位割下,作为论功行赏的凭据!“取阴肉或割乳头,验功之所,积成丘阜”。

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 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中亦记述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抢走—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处街道 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可怜奴隶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 。

南雄大屠杀,“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清军文书陈殿桂,《雄州店家歌》)

广州大屠杀,史称“庚寅之劫”。据清代官方史载,这场屠城,斩获“兵民百万”,又“追剿余众至海滨,溺死者无算”。(周骏富辑,《清代传记丛刊》卷78之18)在广东地方文献《广州城坊志》中,转引了方恒泰《橡坪诗话》的记载,亦曰:“……城前后左右四十里,尽行屠戮,死者七十余万人。相传城中人士窜伏六脉渠约六七千人,适天雨,渎溺几尽,其所存仅二人,双门底刘中山其一也。”“止有七人躲入大南门瓮城关帝庙神像腹中,得免诛戮。”(黄佛颐:《广州城坊志》226页, 221页)“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 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 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祭共冢文》 王鸣雷) 亲眼目睹了这次屠杀的王鸣雷,描绘人头堆积的像山丘和宝塔一样高!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州市志--宗教志》记载:“清顺治七年(1650),清军攻广州,屠戮甚惨,死难70万人。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在东郊乌龙冈,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尸骸,‘聚而殓之,埋其余烬’,合葬立碑。” 西方人魏斐德写道:“尸体在东门外焚烧了好几天。.....直至19世纪,仍可看见一座积结成块的骨灰堆。”。

嘉定大屠杀,嘉定三屠杀了50多万。清兵“家至户到,小街僻巷,无不穷搜,乱草丛棘,必用长枪乱搅”“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遍地皆是。投河自溺者不下数千人。三日后,自西门至葛隆镇,浮尸满河,行舟无处下篙。血污浮于水面,高出数分。” 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兵丁每遇一人,辄呼献出财宝,其人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刀声割然,遍于远近。乞命之声,嘈杂如市。”(《嘉定乙酉纪事》)清军围困嘉定城时,在城外,“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嘉定沦陷后,清军抢掠“大家闺彦及民间妇女有美色者生虏,白昼于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妇女不胜其嬲,毙者七人。”(《嘉定屠城纪略》)  
 
潮州大屠杀,“纵兵屠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尸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梵天寺主持释无疑收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  
 
常熟大屠杀,“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海角遗编》)  
 
扬州大屠杀,据《扬州十日记》所载,满清摄政王多尔衮与其子多铎指挥军队攻破扬州城后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大肆屠杀,史载: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至一宅,乃廷尉永言姚公居也,从其后门直入,屋宇深邃,处处皆有积尸⋯⋯””"火势愈炽,墓中乔木烧着,光如电灼,声如山崩,风势怒号,赤日惨淡,为之无光,目前如见无数夜叉鬼驱杀千百地狱人而驱逐之。惊悸之余,时作昏,尽己不知此身之在人世间矣"“初四日,天始霁。道路积尸既经积雨暴涨,而青皮如蒙鼓,血肉内溃。秽臭逼人,复经日炙,其气愈甚。前后左右,处处焚灼。室中氤氲,结成如雾,腥闻百里。”后来由城内僧人收殓的尸体就超过了80万具。除了著名的《扬州十日记》外,还有《扬州城守纪略》(“初,高杰兵之至揚州也,士民皆迁湖瀦以避之;多为贼所害,有举室沦丧者。及北警戒严,郊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輒令开城納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遺骸,而天暑众屍皆蒸变,不能辨识,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日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等资料。扬州城破,扬州顿成地狱,死者达80余万。比地狱更难忘是人民引颈受戮的场面。史载:只要遇见一个满族士兵,“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颈受刀,无一敢逃者;至于纷纷子女,百口交啼,哀鸣动地,更无论矣!”一个清兵,遇见近五十名青壮男子,清兵横刀一呼:“贱奴来!贱奴来!”这些人皆战战兢兢,无一敢动。这个清兵押着这些人(无捆绑)去杀人场,无一人敢反抗,甚至没一人敢跑。到刑场后,清兵喝令:“跪!”呼啦啦全部跪倒,任其屠杀。清寇在大屠杀后,往往故意留一些僧侣不杀,让这些幸存者来清理屠场,《扬州十日记》:“谕各寺院僧人,焚化积尸”。《嘉定乙酉纪事》:“城中无主,积尸成丘,惟三四僧人,于被焚处,拆取屋木,聚尸焚之。”

南京大屠杀
清人记载:“金陵之役,伏尸百万,秦淮尽赤;号哭之声,震动四野。”所谓伏尸百万,除了战死者,就是在城内外屠杀的平民...清军“挨家挨户,分段搜杀,三日之间毙命共一百多万人。秦淮长河,尸首如麻”,“城内自南明宫府以及民房悉付一炷”,“万室焚烧,百物荡尽,而贡院幸存”, “自五代以来,生灵涂炭,殆无愈于今日。” 这次屠杀,是历来南京灾难中最惨烈的一次。屠城、焚烧城后,南京连一棵完整的树都找不到了。
1645年五月十四日,满清军队渡江占领明朝的南都(南京)后,随即展开了一场疯狂的烧杀、掠、淫的大竞赛。“见人即杀,见屋即烧,子女玉帛,扫数悉入于清军”;“皖南及江宁各属,市人肉以相食,或数十里野无耕种,村无炊烟。”屠城和对城市的毁坏程度也是历史之冠。
烧:清军一进城就到处放火。冲到哪里火就烧到哪里。及至当时傍晚时分,全城已经变成一片火海,“烟起数十道,屯结空中不散,如火山,紫绛色。”清军除用火作为进攻的武器外,还用火作为灭迹的手段。每次当他们抢掠完一处王府或民宅后,便随即付之一炬。这场大火自南京陷落之日起,此落彼起地一连烧了七、八天,直到下了一场大雨才被浇灭。大火过后,南京城内十之八九的房屋被烧掉,各种著名的建筑物和文物古迹几乎毁坏殆尽。所以现存的不少古建筑物,都是后来修建的。
杀:这是清军入城后的“主要任务”。他们首先要杀害的是在城内仍继续进行坚决抵抗的明军将士,其次是老百姓。但被杀害的明军官兵毕竟有限,因为破城时,南京城内能作战的明军只有两三千人,他们一部分在巷战中英勇牺牲,一部分在混乱中冲出南京,另一部分千余人在黄得功带领下为保护南明皇帝突围了,所以被杀的绝大部分都是平民百姓。其实,攻陷南京的当天晚上,清军就基本上控制了整个城市。虽然有几个王府仍在进行抵抗,并一直继续了四五天,但总的说来战争状态已经结束了。可是,这场大屠杀却一直持续了10余天。 清军杀人的动机各不相同,但主要是为了达到抢劫财物和奸淫妇女的目的。关于这场屠杀,城破5日之后,仍然是“尸骸塞路,臭不可闻”;又说“计破城后,精壮男丁除抗拒时被斩杀外,其余死者寥寥。大半为兵勇扛抬什物出城,或引各勇挖窖,得后即行纵敌。城上四面缢不老者不知若干。其老弱本地人民不能挑担又无窖可挖者,尽情杀死。沿街死者十之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满二三岁者亦斫戮以为戏,匍匐道上。妇女四十岁以下者一人俱无,老者无不伤,或十余刀,数十九,哀号之声达于四远。其乱如此,可为发指。
淫:清军在烧、杀、抢的同时,还肆意糟蹋妇女。他们随意闯入民宅奸淫妇女,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在大街上拽曳青年女子,“哀号之声不忍闻”。凡40岁以下的妇女,几乎全被他们奸淫或掳掠回东北贩卖。一时长江上下,到处是清军满载赃物和妇女的船只,在震天动地的哭骂声中押向外兴安岭。许多老年人为救护自己的女儿或儿媳,许多幼儿因哭喊着和妈妈难舍难分而遭杀。
经过这样的浩劫,南京几乎变成一片废墟。满目残墙断壁,遍地破砖烂瓦。两江总督面对这幅残破景像也感到“善后无着手”,说“一座空城,四周荒田”,“无屋、无人、无钱是管,葛居此亦当束手”,似居百年之后度旧。其残破可想而知。

昆山大屠杀,“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环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五一兵纪),“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研堂见闻杂记罚》)

还有著名的《江阴城守紀》:“滿城杀尽,然后封刀。……城中所存无几,躲在寺观塔上隱僻处及僧印白等,共计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內死者九万七千余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余人” 。  清兵在江阴的观音寺“掠妇女淫污地上,僧恶其秽,密于后屋放火。兵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明季北略》卷11)  

在南昌,八旗军把掠来的妇女分给各营,昼夜不停的轮奸(“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这些女性“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在营而死者亦十余万。先至之兵已各私载掳获连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卖。其初有不愿死者,望城破或胜,庶几生还;至始方知见掠转卖,长与乡里辞也,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厉霾。”(徐世溥《江变纪略》)此书是满清查禁的重点,在乾隆44年被明令销毁,全靠着手抄本流传下来。虽然经过了满清“文字狱”的摧残,但这些暴行依然留下了大量的真实记录:广州大屠杀有西方传教士目击纪录,大同大屠杀,甚至在第一历史档案馆都可以找到资料。

南明永历二年(1646)清兵攻陷福州,“尸横遍野,血流成渠,肝脑涂地,粉身碎骨,惨不忍睹,遇难者六十余万”...延平郡王郑成功的母亲也遭残酷轮奸,羞愤自尽...
苏州守将投降的早些,仅被屠半城,约三十多万...
松江(上海)二十八万人被清兵杀得一个不剩,“死骵密布,僵尸如麻,阴森恐怖 ,冤魂哭泣,白日见鬼,腥风血雨,悲惨世界”!


《番禺县志》记述:番禺典吏丁有仪夫妻先后被杀,“越日(第二天),所弃儿匍匐尸旁,犹吮其(母亲之)乳,过者无不泪下。”

各地为剃发的屠杀:“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陈确集》卷三十) 
  顺治元年(1644)4月,清兵到达盩厔县境内,生员孙文光的妻子费氏被掠去,“计无可托,因绐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从之。’兵喜,与俱至井旁,氏探身窥井,即倒股而下。兵恨无金又兼失妇,遂连下巨石击之而去。”(民国《盩厔县志》卷6)顺治二年,清军实施扬州大屠杀后,至无锡时,“舟中俱有妇人,自扬州掠来者,装饰俱罗绮珠翠,粉白黛绿。”(《明季南略》卷4)        
  顺治二年(1645)江阴城陷时,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兵淫其女,哀号不忍闻”,后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又有一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兵杀二子,抱其母走。(《明季南略》卷4)   顺治二年(1645)5月9 日,南京失陷时,当涂孙陶氏被清兵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明史》卷303)
顺治二年7月30日,清军至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入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研堂见闻杂录》) 
清兴安总兵抢夺妇女达100多人,“淫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平寇志》卷12)
  昆山县庠生胡泓时遇害,其妻陆氏21岁抱着三岁的儿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执。“氏徒跣被发,解佩刀自破其面,……氏骂不绝口,至维亭挥刀剖腹而死。”( 光绪六年《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36)
明朝都督章钦臣的妻子金氏,一个弱女子,不肯屈服于淫威,被用1000刀刮死。此事,系清代著名学者全祖望,冒着杀头危险记载下来的...

在四川,清军于1647年公开发布告示,宣称:全城尽屠,或屠男而留女。天府之国的成都仅幸存二十户,士民被杀者四十余万,刨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无数间...“是时杀戮惨毒,有缚人去淫其妻杀之者;有趋人父淫其女而杀之者;有裸孕妇共卜腹中婴儿男女刨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孩于内观其跳跃啼好以为乐者...所虏子女万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儿趋,暴残恒古未有.”《蜀乱》 把四川一千多万人杀光了以后,就把罪恶全部推给也杀了一点人的农民军首领张献忠,还编造出混世魔王张献忠杀人6个亿的历史第一大谎言!

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弥望千里,绝无人烟;...在整个中国,“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敢反抗的忠勇之士几被杀尽,留下的大抵是一些顺服的奴才。此外,满清又杀苗民一百万,杀回民数百万,把漠北蒙古的准葛尔部落杀到最后一个幼童!在世界历史上都是罕见的残忍!

光绪六年《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36)
崇祯十一年冬至十二年春,清军在畿辅、山东一带掠去汉民四十六万二千三百余人,崇祯十五年冬至十六年夏,清军又“俘获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名口”。(《清太宗实录》)
     
   满清入关后,继续劫掠人口。顺治二年八月辛巳日谕兵部“俘获人口,照例给赏登城被伤之人。”(《清世祖实录》)
  
   汉人奴隶遭受非人的虐待,大量自杀。康熙初年,“八旗家丁每岁以自尽报部者不下二千人”(《清史稿》),由此推算,仅自杀的汉人,在满清入关前后几十年间,就不下10万人。被虐待致死的,更不在少数。
  
   由于满清的疯狂虐待,大量汉人奴隶逃亡,“只此数月之间,逃人已几数万。”(《清世祖实录》)
  
   满清统治者为了制止逃亡,强化其1626年颁布的《逃人法》,顺治皇帝,“有隐匿逃人者斩,其邻佑及十家长、百家长不行举首,地方官不能觉察者,俱为连坐”。顺治六年又改为“隐匿逃人者免死,流徙”、“再行申饬,自此谕颁发之日为始,凡章奏中再有干涉逃人者,定置重罪,决不轻恕”(《清世祖实录》)
  
   甚至投靠满清的大汉奸靖南王耿仲明,由于收留了逃亡汉人奴隶,也被迫自杀。
  
   满清迁界禁海暴行:
  
   康熙三年(1664)三月初六,清军大队兵船入东山,“尽驱沿海居民入内地,筑墙为界,纵军士大淫掠,杀人山积,海水殷然”(《台湾南明郑氏始末》)
  
   “一时人民失业,号泣之声载道,乡井流离颠沛之惨非常,背夫弃子,失父离妻,老稚填于沟壑,骸骨白于荒野”(《台湾外志》)
  
   福宁州, “州地以大路为界,南路以州前岭为界,松山、后港、赤俺、石坝近城亦在界外。道旁木栅,牛马不许出入。每处悬一碑曰:敢出界者斩!”“越界数步,即行枭首”(乾隆二十七年福宁府志卷四十三)
  
   莆田县,“着附海居民搬入离城二十里内居住,二十里外筑土墙为界,寸板不许下海,界外不许闲行,出界以违旨立杀。武兵不时巡界。间有越界,一遇巡兵,顿时斩首”“每出界巡哨只代刀,逢人必杀。……截界十余年,杀人以千记” (《清初莆变小乘》
  
   (广东香山县)“初,(广东香山县)黄凉都民奉迁时。民多恋土。都地山深谷邃,藏匿者众,平藩左翼班际盛诱之曰点阅,抱大府即许复业。愚民信其然。际盛乃勒兵长连埔,按名令民自前营入,后营出。入即杀,无一人幸脱者。复界后,枯骨遍地,土民丛葬一埠,树碣曰木龙岁冢,木龙者,甲辰隐语也”(道光七年《香山县志》卷八)

  对于屠杀规模的估计
 
  明代中国人口,最后的全国官方统计,为5,165.5459人,时间为明光宗泰昌元年。(明熹宗实录卷4)。
  
   以上人口数字,当然是不完整。因为人口被大量隐瞒。通常认为,明代人口,实际上仅是官方所掌握的赋税人口。
  
   很多人口学者(包括海外学者)认为,明代实际人口,大约在1亿到2亿(高王凌:《明清时期的中国人口》(《清史研究》1994年第3期)和葛剑雄、曹树基:《对明代人口总数的新估计》(《中国史研究》1995 年第1期))。
  
   尤其是人口学权威葛剑雄在《中国人口发展史》强调:“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应有1.97亿人。万历二十八年以后,总人口还可能有缓慢的增长,所以明代的人口峰值已接近二亿了。”
  
   而有些乐观的西方学者,则估计在1600年左右,明代人口为2.3亿人,甚至还有峰值2.9亿的估计,但明显偏高了。综合来说,认定明末人口在2亿左右,已经成了人口史学界的主流观点。
  
   与明代人口相比,在官方统计上,满清最初的全国人口统计,为1,063.3326人(比明光宗泰昌元年减少了4000多万),时间为清世祖顺治八年(清实录世祖卷61)。
  
   而在满清控制全国后的清圣祖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入关后第48年),全国人口也只有1,943.2753人。仅相当于明光宗泰昌元年人口的36%!

  在满清入关后,中国人口损失的总数,绝对是一个大大超过2亿的惊人的天文数字!

满清入关并没有给中国带来什么经济、文化上的进步。相反摧毁了明朝的的资本主义萌芽和先进文化,科技发展,经济积累,使中国落后西方三百年。

历史已经过去了三百年,民族之间也不会继续留存仇恨。但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隐瞒历史,则意味着犯罪!

最瞧不起的就是这种人云亦云ct+v的脑残族。谣言贴转发百万遍弄得跟真事似的。大陆这种谣言贴实在太多。一个秀才写的东西也能当历史看。


你才是脑残,不要告诉我扬州十日你没听过,不然你就真弱智了。

你好恶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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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件创建于 2009-09-21 19: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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