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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Always 2012/05/27 17:16:28 [0] [0]

文章:《美国政治的宗教化


谈到宗教,美国绝对是一个例外。它既是世界上最世俗化的国家,又是发达国家中最具宗教色彩的国家。一个普通美国人或许没有党派认同,但是他多半会有宗教信仰。虽然美国施行严格的政教分离,但是宗教对政治的影响无处不在。“剪不断、理还乱”,这就是美国的宗教和政治之间的关系。

最近围绕罗姆尼和奥巴马的宗教信仰所引发的争议,就最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据《纽约时报》5月17日的报道,一位支持罗姆尼的亿万富翁打算捐资一千万美元,以发起一场搞臭奥巴马的政治广告攻势,而这场广告攻势的核心就是奥巴马的宗教信仰。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在2008年竞选之前,奥巴马属于芝加哥的一个教会,并且自称该教会牧师杰里迈亚·莱特对他的人生有着重要影响。可是,这位牧师布道时的一些言论后来在媒体上曝光并引起了轩然大波。例如,他曾在9.11事件后说“这是美国的报应”。他还说:“不是上帝保佑美国,而是上帝诅咒美国”。作为候选人的奥巴马立刻公开谴责莱特的这些言论,但是与莱特的密切私人关系给他的竞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出于种种考虑,奥巴马在2008年5月宣布退出该教会。现在,又有人宣称要把这个陈年旧事翻出来,试图破坏他的连任梦。

罗姆尼信仰的是摩门教,这也成了反对者攻击他的重要武器之一。对摩门教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它在美国是一个非主流教派,曾经因施行一夫多妻制而臭名昭著,其教徒聚居在犹他州。参加这次共和党初选不久就退出的洪博培,就是犹他州前州长,也是摩门教徒。虽然联邦最高法院早在1878年雷诺兹诉美国联邦政府一案中就裁定,一夫多妻不受宪法第一条修正案保护,但是摩门教在美国的名声一直不好。事实上,在很多人看来,罗姆尼参选最大的政治包袱就是他的摩门教背景。因此,当罗姆尼支持者试图利用宗教信仰搞臭奥巴马的时候,也有奥巴马的支持者打算以牙还牙,利用摩门教来攻击罗姆尼。但是奥巴马阵营此时“高风亮节”,决定不反击共和党人的“阴谋企图”。他的高级竞选助手阿克塞尔罗德在上周星期天明确表示,不会利用宗教信仰攻击罗姆尼。

按理说,在世界上最世俗化的国家,个人的宗教信仰不应该成为竞选的话题,因为候选人可以把自己的信仰带进白宫,却不能把自己的宗教信仰强加给其他美国人。然而这就是美国:宗教信仰自由也就也意味着政治的宗教化。在没有宗教自由的国家,情况则恰恰相反,那就是宗教的政治化:本来是属于信仰的问题却变成了政治问题。政治宗教化反映了政府对民众的信任;而宗教政治化则反映了政府对民众的不信任。

宗教:美国的灵魂

没有宗教,就没有美国。第一批到达北美大陆的定居者被称为清教徒,他们远渡重洋,为的是躲避在英国和欧洲大陆所遭受的宗教迫害,并在这片未知的土地上建立一个宗教信仰自由的社会。因此,宗教渗透在美国的基因里,是美国区别与其他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美国早期历史就是一部逃离宗教迫害、追求宗教自由的历史

随着一个个永久性定居地的建立和发展,来到新大陆的人越来越多,他们的宗教背景也越来越多样化。面对宗教的多元化,有些殖民政府也试图对信仰不同宗教的人进行迫害。但是在广袤富饶的北美大陆上,被迫害者可以轻而易举地脱离原来的殖民地,在一片新的土地上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信仰天堂。罗德岛就是这样成立的:它的创始人罗杰·威廉姆斯因为在马萨诸塞州受到宗教迫害而逃到另外一个地方,与其他一些少数派宗教人士一起建立了罗德岛。

当北美的13个英属殖民地决定摆脱宗主国的统治时,它们的代表起草了一个文件,向世人解释独立战争的合法性。这就是1776年公布的《独立宣言》,其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通过这句话,美国的建国先驱要世人认识到,权利并非政府的恩赐,而是上帝的赋予。他们把中世纪的“君权神授”,变成了“权利神授”。同样都是从宗教获得合法性,不过前者是为了维护专制统治,而后者是为了保护人民的权利。

独立战争胜利后,来自各个殖民地的代表于1787年在费城集会,通过了美国宪法。然而费城会议产生的宪法仅仅规定了联邦政府的权力,却没有任何保护个人权利的条款。在绝大多数与会者的强烈要求下,宪法起草委员会承诺在美国政府成立后立刻起草一个保护个人权利法案。该法案于1789年提交给国会,在1791年正式成为美国宪法的一部分,这就是《权利法案》。该法案的第一条就是保护美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国会不得制定法律建立国教或禁止宗教信仰自由,也无权限制公民言论、出版、和平集会、请愿的自由”。

除了宗教自由,该法案也确立了政教分离的原则,因为“国会不得制定法律建立国教”。然而,政教分离并不表示宗教与政治的完全隔离。在宗教立国的美国,这根本做不到。于是在世界上最世俗化的国家,宗教的影响随处可见。新一任总统就职的时候,他要把手放在《圣经》上宣誓。在任何重大场合,总统讲话的最后一句必然是“愿上帝保佑美国”。通行世界的美元上印有醒目的“我们相信上帝”。在美国经久不衰的一首爱国主义歌曲叫做《上帝保佑美国》。9.11恐怖袭击的当天晚上,国会参众两院所有议员站在国会大夏的台阶上,自发高声齐唱的就是这首歌曲。无论是在繁华的城市还是在偏远的乡村,都可以看到代表教堂的十字塔尖。

来自盖洛普的最新民意调查数据显示,只有13%左右的美国人不信仰任何宗教。该机构过去20年的调查结果还显示:大约65%的美国人属于某一个教会;超过半数认为宗教信仰在自己的生活中“非常重要”;近30%表示每周至少去教会一次,还有约12%几乎每周去一次,另有大概15%的人几乎每个月去一次。在发达国家中,只有美国人具有如此高的宗教热情。

英国作家切斯特顿有句名言:“宗教是美国的灵魂”。这是对美国社会最精辟的概括之一。没有了宗教的美国,也就不再是美国。

政治的宗教化

没有个人权利,如言论、结社和集会的自由,也就不会有政治的宗教化。没有一个宗教上的多元社会,也不会有政治的宗教化。世界上还没有任何其他国家的政治比美国更宗教化,这在总统大选之年表现得有尤为突出。一方面,候选人的宗教信仰经常成为竞选话题;另一方,各个竞选阵营想法设法讨好重要宗教团体的支持。

在奥巴马和罗姆尼之前,也有不少候选人的宗教背景成为竞选话题,民主党1960年大选的候选人约翰·肯尼迪就是其中之一。他是第一位竞选总统的天主教信仰。要知道,大多数美国人信仰新教,而不是天主教,并且天主教徒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受到种种歧视。更为重要的是,很多美国人担心,一旦天主教徒当选总统,他或许会听从梵蒂冈天主教皇的命令,这样不仅会破坏政教分离,还会造成宗教迫害。肯尼迪的成功当选,说明大多数美国人还是接受了他的信仰。

时隔44年后,也就是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再次迎来了一位天主教徒,他就是民主党候选人约翰·凯里。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一次争论的焦点不是他的天主教背景,而是他对天主教的虔诚度。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天主教教义反对堕胎,但是凯里却是妇女堕胎权利的坚定支持者。他的立场招致了很多虔诚天主教徒的强烈抨击,也让天主教会的高层极为不满,以至于波士顿地区天主教会的主教威胁在礼拜的时候不给他圣餐。在天主教传统中,礼拜的时候被决绝圣餐相当于说你已经被上帝抛弃了,不再能获得救赎。

凯里支持妇女堕胎的立场以及民主党在其他一些与宗教信仰有关的社会热点问题(如同性结婚)上的自由派立场,给了竞选连任的小布什一个重要的可乘之机——只要能够发动南方的福音教徒在选举那天积极投票,小布什就可以胜出。事实证明,小布什阵营的策略是正确的:凯里在南方没有赢得一个州。

除了肯尼迪和凯里,还有一位候选人的宗教信仰也成为关注的焦点,他就是在2000年大选中与戈尔搭档的利伯曼,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出现在两大政党候选人名单上的犹太人。与天主教徒一样,犹太人在美国也曾经受过种种歧视,并且犹太教在宗教派系林立的美国属于绝对少数派。当戈尔选择利伯曼作为搭档的消息公布后,后者的宗教背景立刻成了很多媒体关注的话题。戈尔团队最终败给了小布什,但是在2004年,利伯曼卷土重来,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竞选美国总统。这一次,他输得更惨,初选开始没多久就退出了。看来美国人可以接受一个黑人总统,却还没有准备好让一个犹太人当总统。

有人认为,美国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三个问题就是上帝、枪支和同性恋者。由于这三个词的英文单词都是以字母G开头(God, Guns, and Gays),因此被戏称为美国政治的3G。无论是肯尼迪还是凯里,无论是奥巴马还是罗姆尼,他们的竞选经历充分地说明了第一个G对对美国政治的巨大影响。事实上,对很多美国人来说,第三个G也是一个宗教问题。在最世俗化的美国,宗教对政治的影响却似乎在日益上升,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

其实,作为旁观者,我们更应该关心的是宗教的政治化,而不是政治的宗教化。世界上还有不少国家没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在这些国家,个人的信仰和宗教行为往往变成了敏感的政治问题。信仰涉及到一个人最根本的价值观,而信仰自由是一个人最根本的政治权利。一个人可以没有信仰,但不能没有信仰的自由。当一个社会把宗教信仰政治化的时候,说明这个社会已经缺乏对人的最基本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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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Always 2012/05/14 13:49:51 [0] [0]

文章:《从美国男童军歧视同性恋案看结社自由


这几天,有个叫杰尼弗·泰瑞尔的美国妈妈,遇到一件伤心事。

泰瑞尔有个七岁儿子,参加了俄亥俄州布里奇波特的男童军。童子军是极具特色的美国传统,登上月球的十二名美国宇航员,就有十一名曾是童子军。孩子在这里得到集体归属感:小制服贴着各色标记,像个荣耀小军人。泰瑞尔在儿子的男童军做志愿者,成了分支领导人。可最近,男童军突然通知她“下岗”,理由如她所说,“我恰巧是个同性恋。”那么,美国怎么能容忍男童军的歧视政策?为什么不去法院讨个公平?要告赢还真不容易,说起来,这和结社自由的原则有关。

美国先民追求宗教自由而来,所谓各教派,其实就是“宗教结社”,所以结社自由是它的传统特色。连欧洲人要实验共产主义乌托邦,都会不远万里来美国试试,这是自由结社的乐土,声名在外。可在美国立宪时,建国者们不愿看到政治的拉帮结伙,就没有明确把结社自由列为宪法第一修正案保证的个人权利。直到1958年,出了个历史性的判例。

此案涉及赫赫有名的全国有色人种协会。它是全美第一个民权组织,诞生在100多年前的1909年,专为少数族裔维权。种族隔离一向只在一些南方州,北方一直有黑人充分发展的空间。有色人种协会发展壮大,到1951年,已是美国最大的民权社团。他们以北方为基地,逐渐进军南方,在阿拉巴马州也建立了分支。这对种族隔离的阿拉巴马,犹如芒刺在背。1956年,州检察总长找到理由,起诉了全国有色人种协会。理由是依该州法律规定,外州法人必须在州政府登记注册,否则就关门走人。可登记中,该协会提供了法律要求各种资料,唯独拒绝提供他们的普通会员名单。理由很简单,这是种族隔离的南方,根据以往经验,公开身份的会员,很可能被种族主义者报复。州检察官起诉之后,州法院判协会败诉、裁定他们必须依州法提供名单。

1958年,案子进入联邦最高法院。由哈兰大法官宣布了联邦最高法院的一致裁决。裁决认为,在此案中,有色人种协会为了保护自己的会员免受迫害,有权不提供名单。同时确认,“结社自由”,是有关言论自由的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权利,也是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生命、自由和财产”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权利。大法官指出,虽然地方政府对结社有管理权,可阿拉巴马州的要求,显然是在限制结社自由。大法官认为,结社聚合了有共同理念的人,使这些理念更有效地实践、得到提升,结社对于有争议的理念,尤其重要,例如,全国有色人种协会就聚合了保护少数族裔的理念和实践。从此,结社权在美国明确成为个人宪法权利的延伸。

看上去,是个很振奋人心的完美结果。但是,再深入一步会发现,宪法条文只提供了简要原则,要应付错综复杂的社会,并不那么容易。以理想、理念聚合的结社,涵盖了政治、宗教、经济、教育、文化等各个方面,可能状况百出。

结社自由,要保障民间社团自由选择和表达它的理念和观念。“结社自由”常常被理想化,就是忽略了一点:社团旗帜,可以是正确理念,也可以是错误理念。1984年,有个“罗伯兹诉美国青年商会案”。该商会只收男性会员,就涉嫌歧视妇女,结果被告上法庭。案子进入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布伦南宣判,维持了《明尼苏达人权法》的解释,禁止公共实体有性别歧视。既然商会有公共性,就裁定该商会必须向妇女开放。但是,非公共实体的私人社团,就不在禁止之列,它们可以规定包括性别在内的特殊要求。当年希拉里·克林顿当第一夫人的时候,和助手在纽约想找个地方打电话,误入男性俱乐部,人家就客客气气请她们出去,助手还想解释,律师出身的第一夫人一把拉着她就走,那是私人地盘,女士免入的规定,受结社自由的法律保护。要以性别歧视为由,告男性取向的私人社团,就告不赢。美国民间团体多如牛毛,五彩缤纷。例如大学的兄弟会姐妹会,更有奇奇怪怪的不同取向,比如说,有的社团只收漂亮女孩。

并不是说,私人社团就一定可以任意选择。例如,私立学校等同于教育理念的结社。所以,美国公立学校根据政教分离原则,不得宣扬某种宗教;而私立学校可以干脆就是个教会学校。但是,在1976年的“鲁尼恩诉麦克拉里案”中,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即使是私立学校,只要收费具有商业性,就禁止排斥少数族裔。依据是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必须保障黑白公民有权在同样基础上“立约”的权利。“不得种族歧视”的原则,在这里优先于“结社选择自由”的原则。裁决关键是学校的“商业性”。为确保民间社团能坚持少数意见、另类观点和“异议”,无商业性的私人结社还是可以有族裔选择。比如全国有色人种协会,可以坚持只为有色人种维权,不为白人服务;白人也可以有同类组织。可以有贫困者互助社团;也可以有排斥穷人的富人俱乐部。

一点点水落石出,我们再看看结社自由和同性恋取向的冲突。

1995年的《赫利诉爱尔兰美国波士顿同性恋,女同性恋和双性恋团体案》,是个地标式案件。1992年,波士顿举办纪念爱尔兰节日的游行,举办者是当地一个退伍军人协会,私人社团。他们反同性恋,就拒绝了同性恋团体的游行申请,官司一路打到联邦最高法院。苏特大法官宣布了历史性的一致裁决。要点是:假如某人的参与,会使一个私人社团无法再宣扬自己的观点,社团就有权拒绝他参与。在此案中,同性恋团体参加游行,他们的行为表达,会和主办者表达自己的价值观有冲突,因此主办者有权拒绝他们参加。至于价值观的孰对孰错,不在法庭考量之列。当然,裁决针对私人结社,假如是政府主办的游行,就必须一视同仁,照单全收。

2000年,又出了一个案子,“美国童子军联合会诉戴尔案”。和泰瑞尔一样,詹姆斯·戴尔也是同性恋,也被解除了在童子军的职务。案子进入联邦最高法院,最后由首席大法官兰凯斯特宣读了多数意见的裁决:童子军作为私人组织,有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权利,他们有权设置自己的成员标准。

在这里,绕回了那个起点:1958年,美国确立了“结社权是个人宪法权利的延伸”。民间团体似乎等同于放大了的个体公民,也同样拥有言论自由、表达自由的公民权利。所以,说错话、表达错误观点,不要紧。大法官认为,最高法院并不判断他们理念的对错,但是必须保护民间社团坚持他们理念的权利。这等同于大家所熟悉的道理:“我可以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是我必须依法支持你表达观点的权利。”

可是一圈绕下来,已经开始困扰,因为个人和团体有差别。有的社团组织庞大、财大气粗,已是巨无霸。在社团中的个人,在社团外面的个人,和巨无霸较量,已经不是对等关系。那么,是不是有的巨无霸已经在欺负个人、侵犯弱小的个人权利?

可以看到,联邦最高法院也在思考这个问题。2000年对童子军诉戴尔案的裁决,是一个五比四的投票结果。持反对意见的大法官强调:“每一个州立法,都是以禁止歧视、取代偏见为原则的。”因此,在“社团表达自由”原则和“不得歧视”原则冲突的时候,应该以后者为先。而以一票之差险胜的多数意见认为,应该以前者,以“社团表达自由”为先。所以,从更长远的角度看,司法还在思考权衡中。同类案子在未来胜诉,并非完全没有可能。

泰瑞尔暂时看不到司法取胜的希望,怎么办?另一个途径,是呼吁良知苏醒,促进观念改变。泰瑞尔在网上寻求支持,呼吁男童军废除不接受同性恋的政策。很快,就有了将近三十万人响应。虽然男童军还在固执己见,但是可以看到曙光:有过同样偏见政策的美国女童军和男女合营童子军,已经先后取消了它们对同性恋的政策歧视。

男童军的口号,是“日行一善”。所以我相信,对男童军组织者和社会良知的呼唤,将不会永远徒劳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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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Always 2012/05/13 13:26:55 [0] [0]

文章:《美国人的道德与不道德


无论是现实生活中,还是电视电影中,美国人给人的感觉是生活在一个“后道德”时代。不少美国人“闪电”结婚之后又“闪电”离婚。两情相悦的一夜之欢,更是泛滥成灾。一个在婚姻和男女之事上如此随便的社会,还能有道德可言?

所谓的“性解放”只是美国社会的一个方面。在其他一些方面,美国人又表现出强烈的道德感。比如说,当“包二奶”、“当小三”和“潜规则”在一些国家十分盛行的时候,美国却少有这样的不道德行为。虽然美国也有腐败,但是与很多国家相比,大多数美国政府官员绝对算得上道德楷模了。

受自己文化传统的影响,我们往往只看到了美国人在私生活方面的不道德,却忽视了美国人在公共生活方面的道德。私生活上的不道德,其实与美国人所享有的高度政治自由有着密切的因果关系。没有《权利法案》的保障、最高法院的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团体的游说,很多美国式的不道德行为也就不会存在。美国人在公共生活上的道德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美国政治制度的产物。选举、有限政府、权力制衡等机制有力地约束了美国人在公共生活上的不道德行为。政治体制既反映了道德现状,也可以改变道德现状。

比私生活上的不道德更可怕的是公共生活的不道德。当一个社会的私生活和公共生活都不道德的时候,这个社会一定危机四伏。

有了道德的公共生活,美国人才可以放心地辩论和享受不道德的私生活。

让美国人痛并快乐着的道德问题

美国有很多社会热点问题,如同性可不可以结婚?堕胎是否是女性的个人自由?持枪自由应不应该限制?之所以成为热点,一是因为它们涉及到大多数美国人最根本的道德价值观,二是它们不涉及任何复杂的专业知识。一个具有常识的普通美国人对这些问题也会有鲜明和强烈的观点,随时可以参与到讨论中来。

围绕这些热点问题的争论,很多美国人被分成了两派。保守派一般来说反对同性结婚、反对女性有堕胎的自由,反对限制持枪自由,而自由派则持相反的立场。2000年大选之后,保守派势力占主导的州被称为红州,而自由派势力占主导的州被称为蓝州,因此这两派之间的争论也被称为红蓝之争。一些学者和媒体人士把红蓝之争描述为争夺美国灵魂的一场“文化战争”。

需要指出的是,所谓的文化战争并非从美国建国以来就一直存在。1787年通过的宪法以及1791年通过的《权利法案》只字未提妇女是否有堕胎的权利。直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各个州的法律基本上都禁止妇女堕胎(除非一些特殊情况,如因为强奸或者乱伦而导致的怀孕)。联邦最高法院在1973年判决的罗诉韦德一案中,第一次明确指出宪法所保护的隐私权包括妇女堕胎的权利。这项判决让堕胎一下成为美国社会最有争议的道德话题,让大多数美国人迅速分裂成水火不相容的两派,一派支持女性有选择的自由,另一派则强调生命的宝贵。

其实,联邦法院所说的隐私权在《权利法案》中也根本没有提到。这个权利又是怎么来的呢?这得归咎于联邦最高法院在1965年判决的格里斯沃德诉康涅狄克州一案。在该案的判决中,法院认为《权利法案》的第1、3、4、5、9条为个人创造了神圣不可侵犯的“隐私区域”。

有了隐私权,于是很多州禁止同性之间性行为的法律被最高法院判视为违宪。那么,同性之间能不能结婚呢?美国现在有6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允许同性结婚。只不过同性之间的结合被称作民事结合,以区别与传统婚姻中异性男女的结合。在很多美国人看来,同性结婚是对传统伦理道德的颠覆,是对人类最基本组成单位的破坏。于是同性结婚成了最具争议的话题之一。

无论是同性结婚还是妇女堕胎,这些形形色色的社会热点问题都是美国政治制度的产物。要是没有《权利法案》,也就不会有隐私权。要是没有联邦最高法院,也就不会有隐私权和堕胎的权利。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就有什么样的社会问题。换在别的国家,同性恋只能过着地下党的生活,而妇女只能冒着生命危险去堕胎。然而在美国,同性恋者和妇女选择了另外一种方式生活。

这些社会问题或许让美国的民主显得很不和谐,但是大多数美国人崇尚的不是和谐,而是个人权利。在我们眼中,美国人过着痛苦的生活。在美国人眼中,他们是最快乐的。

道德问题的政治化

在美国,民众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渠道参与和影响政府决策,因此不同道德价值观之间的分歧,最终演变成各种社会团体的政治角逐,而白宫、行政部门、国会、联邦法院、媒体、智库等等就是这些社会团体角逐的场所。在总统大选之年,道德问题的政治化表现得最为明显,于是就有了奥巴马政府最近的烦恼。

5月6日,在接受美国全国广播公司“与媒体见面”节目采访时,美国副总统拜登说:“同性男人或同性女人之间的婚姻,应同异性男女之间的婚姻一样,享有完全相同的权利,包括所有的公民权和个人自由,对此我本人绝无异议。”

拜登的这一番话,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奥巴马政府上台以来,他是明确表示支持同性结婚的最高级别的行政官员。在这之前,奥巴马只是表示支持同性结成“民事伙伴”,但从没有明确表态支持同性结婚。因此,拜登的讲话,被很多人看成是奥巴马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发生重大转变的标志。白宫立刻发表声明,说这只是拜登个人的言论,并不代表奥巴马政府的政策。拜登自己的办公室后来也发表声明,说副总统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正在“发展变化”。

当各种猜测满天飞的时候,奥巴马政府的教育部长埃尔恩·邓肯在星期一早上接受媒体采访,也说自己支持同性结婚。邓肯的话无异于火上浇油,让本来已经处于被动的白宫更加难堪。一时间,同性结婚成了各大媒体的头条新闻。受此鼓舞,同性结婚的支持者开始在华盛顿游行,要奥巴马在这个问题上明确表态。

奥巴马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犹豫不决呢?因为即将到来的总统大选。虽然同性恋者是民主党最忠实的支持者之一,并且奥巴马在1996年竞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时曾表示支持同性结婚合法化,然而他如果在此时宣布支持同性结婚,极有可能疏远俄亥俄、宾夕法尼亚和弗吉尼亚等关键州的保守选民,从而给自己竞选连任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这就引出了另外一个重要问题:社会热点问题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美国大选?2004年,托马斯·弗兰克出版了一本轰动一时的书,叫做《堪萨斯州怎么了?》。该书的观点是,从70年代以来,美国政治的话语已经从传统的社会经济问题转向涉及道德价值观的热点问题,结果是很多中下阶层美国人开始支持保守的共和党,尽管后者的财政紧缩政策对这个群体最为不利。换句话说,保守势力用道德问题替换了经济问题,从而赢得(或者是骗取)了中下层美国人的选票。在弗兰克看来,影响选民的最大因素是道德问题,而不是经济问题。

很多学者对弗兰克的观点提出了有力的质疑。有人分析了2004年的总统大选投票,发现尽管道德问题在当年被炒作得很厉害,但是对选民投票决定影响最大的还是伊拉克战争、反恐战争和宏观经济。还有学者利用大量民意调查数据信服地表明,普通美国人并没有因为道德问题上的分歧而分化成你死我活的红蓝阵营。如此看来,奥巴马似乎过于谨慎了?

其实不然。如果他公开宣布支持同性结婚,必然会招致一些原本会投他票的选民倒戈,也肯定会赢得一些原本对他失望的同性结婚支持者的选票。这两个群体之间的差距有多大,谁也说不清。在变幻莫测的竞选场上,一动往往不如一静。

不管11月份鹿死谁手,我们应该重新思考一下美国人的道德与不道德。大选之年,总会有一些政客的私生活丑闻曝光。初选开始不久就退出的霍曼·凯恩就是最好的例子。私生活的不道德其实并没有什么。在民主国家,政客有一个私生子或者一段绯闻比比皆是。最重要的是,政客要在公共生活中廉洁自好,因为公共生活涉及到民众的利益。

貌似不道德的美国人却有着道德的公共生活。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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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Always 2012/04/02 21:13:57 [0] [0]

文章:《佛罗里达的悲剧:种族、枪支和自由》(很翔实的文章;请大家冷静阅读)


  一位17岁黑人少年的不幸死亡,引发了席卷全美的抗议和示威。这场悲剧引起轩然大波,因为它涉及到最具美国特性并且也是美国社会最有争议的两个问题:种族和枪支。

  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2月26日晚上,住在佛罗里达州桑佛德市的特雷文·马丁在一家便利店买了一些零食和一杯冰茶后步行回他爸爸的女朋友家。在路上,他遇到了一个社区治安志愿者。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个志愿者认为特雷文对他构成了威胁并开枪自卫,打死了特雷文。志愿者是个拉丁裔白人,而特雷文是个黑人。在事后接收当地警方调查时,这个志愿者宣称自己的行为是自卫,而按照佛罗里达州2005年通过的一条法律,因自卫而在公共场所开枪应该按照无罪推定的原则处理,因此他被免于刑事起诉。佛罗里达是第一个通过此项法律的州,而现在已经有20多个州通过了类似法律。这条法律在美国被俗称为“决不后退法”(Stand Your Ground Law)。

  位于奥兰多的一家电视台在事发后第二天就进行了报道。在一周之内,佛罗里达州的各家报纸也都先后对此事进行了报道。然而直到3月中旬,当有关这场悲剧的各种消息在美国的推特和脸谱网上盛传时,全国性媒体才开始报道此事,于是才有了在芝加哥、华盛顿、亚特兰大等地的大规模抗议和示威。很多黑人名流,包括效力于迈阿密热队的著名球星勒布朗·詹姆斯和德文·韦德,也在推特上表达对特雷文·马丁的哀悼以及对当地警方的抗议。

  准确地说,抗议和示威的导火索不是黑人少年之死,而是白人自愿者被免于刑事起诉。悲剧发生后,很多美国人都在问同样一个问题:要是悲剧中的人物对换一下,自愿者是黑人,被杀的是白人,前者还会被免于刑事起诉吗?在“黑白分明”的美国社会,这个问题的答案极有可能是否定的,尽管这与美国的法治传统相悖。经历了南北战争和民权运动的美国,仍然生活在种族歧视的阴影下。

  悲剧发生之后,身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的奥巴马一直保持沉默。直到3月23日在介绍世界银行行长提名人的新闻发布会上,他才打破沉默。据说,奥巴马在正式场合被问及题外话时往往显得烦躁,但是这一次他非常镇定,并且似乎特别想谈论这个话题。他说,因为司法部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自己作为行政部门的首脑不便过多发表意见,以免影响司法公正。他还说,这无疑是一场悲剧,他非常同情黑人少年的父母。他在安慰特雷文的父母时说了这样一句话:“要是我有一个儿子,他可能和特雷文长得很像。”这句话包含了太多的意义:悲伤、愤怒、无奈。身为美国总统,并且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他却不能在公开场合讨论美国社会最敏感的那个词:种族。于是他只有把悲剧个人化,让美国人在一句最朴实的话语中去体会最强有力的抗议。

  种族歧视是美国民主天生的诅咒。从第一批非洲黑人被贩卖到美洲,美国就一直被种族问题所困扰。在1787年的制宪会议上,尽管北方各州的代表反对奴隶制,但是他们知道如果坚持废奴,南方各州就不会加入联邦。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宪法也就只字未提奴隶制。此外,与会代表就众议院选举时如何计算黑人人口发生了争执。由于各州在众议院的议席按照人口多少分配,因此南方各州为了扩大自己在众议院的影响,主张按照黑人的实际人口计算,而北方各州的黑人奴隶很少,因此坚决反对把黑人计算在内。最后双方做出妥协,一个黑人按照3/5个人计算,这就是臭名昭著的“五分之三妥协”。

  没有“五分之三”的妥协,就没有新的美利坚合众国。然而,这种妥协注定只能是暂时的,因为随着美国疆域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不断增多,更多的州加入了联邦。这些新加入的州是该废除还是保留奴隶制的问题最终导致了美国历史上最血腥的战争,南北双方共有62万军人死于战场,几乎是二战中美军死亡人数的两倍。内战结束后通过的第13和14条宪法修正案废除了奴隶制和五分之三妥协条款,从法律上宣告了一个时代的终结。

  人身自由并不意味着政治自由和平等。南北战争后,南方各州通过投票税、文化水平测试以及明目张胆的恐吓等诸多手段,成功地阻止了黑人参与政治。与此同时,联邦最高法院在1896年的一纸判决承认了南方各州所施行的“隔离但平等”的原则,从而给种族隔离制度罩上了合法的面纱。直到1954年种族隔离才被联邦最高法院废除。又过了十年,美国国会才通过了《1964年民权法案》,从法律上保障黑人的政治权利和种族平等。

  美国黑人的历史就是一个被压迫群体顽强地争取自由的历史。如果在美国这样一个“人人生而平等”的国家,政治权利也需要一代代人坚持不懈地斗争,那么可以想象在其他国家,政治权利的获得则需要更大的勇气、毅力和自我牺牲。政治权利从来都不是免费的午餐。如果等着当权者的施舍,世界上很多国家的人民还会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没有法律上的歧视,并不表示现实生活中也没有了歧视。奥巴马的当选也不能表明美国已经进入了“后种族”时代。即使在21世纪的今天,美国社会还有很多看得见和看不见的种族歧视。比如,少数族裔在高速公路上被警察拦下来的比例要远远高于白人的比例。在很多刑事案件中,如果受害者是白人而被告是少数族裔,陪审团多半会判定后者有罪。在白人聚居的社区,一个少数族裔晚上在街上行走多半会被警察拦下来盘问。在涉及警察暴力执法的案件中,受害者多半都是少数族裔。1992年洛杉矶爆发了美国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种族暴乱,造成59人死亡,2300人受伤。暴乱的起因就是四名白人警察殴打黑人青年罗德尼·金。虽然事件正好被录像,但是陪审团最后还是宣判他们无罪。这就是美国:它既是世界上最多元、最包容的社会,但同时也是世界上种族歧视最普遍、最严重的社会。

  佛罗里达的悲剧不仅仅涉及到种族问题,还涉及到枪支问题。要是那个白人手中没有枪,悲剧多半不会发生。美国枪支泛滥是世人皆知的。有数据显示,在2009年,美国私人拥有的枪支数量高达2.5亿,平均每年死于各种枪击案的有3万多人。另据一条新闻报道,枪支成了2011年美国节日购物的畅销货,仅仅在11月份,美国联邦调查局的全国犯罪背景速查系统就收到了约153.4万份申请,创下了历史纪录。单日最高纪录则是在去年的“黑色星期五”(即感恩节第二天的超级购物日)创造的,该系统当天进行了约12.9万次检索。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如果枪支可以像普通商品那样买卖,每个人都成了潜在的“杀手”,还能有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吗?

  这就是美国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的独特之处。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保护言论和宗教自由,第二条修正案就是保护持枪自由:“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然而,细读一下第二条修正案,并联系一下美国的建国背景(先有州,然后才有联邦政府),就会发现它保护的应该不是个人持枪的权利,而是集体(也就是各州的民兵)持枪的权利。可是联邦最高法院在2008年的一个案子中裁定,第二条修正案涉及的自卫权是受联邦政府保护的个人权利之一。在2010年的一个案子中,最高法院又裁定各州政府也应该保护个人持枪的权利。事实上,即使没有最高法院的这两个判决,那些担心自己持枪的权利被剥夺的美国人也不用过分担心,因为至少有44个州的宪法明确保护个人持枪的权利。

  既然有持枪的自由,那美国人也必须为这个自由付出代价,并且是非常高昂的代价,那就是频繁发生的恶性枪击事件。远的不说,2007年的佛吉尼亚理工大学恶性校园枪击案,造成33人死亡,17人受伤。另外,在美国历史上共有四位总统遇刺身亡:林肯、加菲尔德、麦金莱和肯尼迪。里根是在枪击中唯一幸免于难的总统。

  尽管每年有这么多的枪击事件,但是在禁枪和自由之间,大多数美国人仍然会选择后者。对他们来说,个人自由高于一切。用《独立宣言》里的话来说,“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个人自由是美国政治价值观的核心,是美国区别于其他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如果让一个美国人去设计一个新政府,他/她首先想到的极有可能是如何限制政府权力,以保障个人权利不受政府侵犯。然而在很多国家,政府最关心的是如何把人民的权利最小化,从而确保自己的权力最大化

  美国有世界上最多的私人枪支,但是它并没有因此变成武装反对派的天堂。美国人喜欢枪,但不喜欢“枪杆子里出政权”。相反,他们是通过和平示威、游行、游说、选举等诸多宪法保障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政治诉求。在美国的政治体制下,枪支所代表的暴力对政府不构成任何威胁,因此政府可以放心地让人民拥有枪支。

  佛罗里达的悲剧是美国独有的悲剧,因为它包括了两个美国独有的因素:种族歧视和持枪自由。我们应该为一条无辜生命的消逝而感到惋惜,但我们也应该透过悲剧看到更深层次的一些东西。我们可以谴责种族歧视,但我们不应该盲目地谴责枪支泛滥。比生活在一个人人有枪的社会更可怕的是生活在一个没有自由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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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Always 2011/12/30 14:58:19 [+2] [0]

文章:《美国价值观的威力


如今,我从中国听到一句一再重复的话:美国的实力并非源自其民主和自由市场价值观,而仅仅来自其经济规模以及军人和武器的威力。中国官员坚称,美国的民主和经济理想并不是普世的。民主是一个相对概念,而市场有着根深蒂固的失控倾向。美国之所以仍是一个超级大国,只是因为该国经济仍处于首位。他们警告称,这一优势将很快消失。

并不令人意外的是,很多中国人喜欢这一论点。它迎合了他们的体制和当前的成功。中国不需要真正的多元体制,也不需要大规模的国有企业私有化。中国经济将很快超过美国;太平洋两岸的经济学家们都这样说。那么,美国出众是因为它强大,抑或美国强大是因为它的价值观出众?这是下届美国总统必须回答的问题。

目前一个普遍共识是,美国正在衰落,但美国的优势如何呢?美国经济不仅为全球规模最大;其规模是位居第二的中国经济的两倍,人均收入超过中国、印度、俄罗斯和巴西之和。尽管人们对美国信用评级和新兴货币取代美元感到担忧,但全球波动性只是巩固了美元作为储备货币的统治地位。美国军队不仅是实力最强的,还是全球唯一有能力在所有地区投射武力的军队。2010年,美国的军费支出超过其后17个国家的总和,即使在美国军费支出遭到预期的大幅削减后,这一优势也不会显著收窄。

当然,美国确实面临着可怕的挑战。螺旋上升的联邦债务、高失业率以及实际薪资下降,这些都伤害了美国的自尊。目前,共和党对于缩减政府的要求,让新的刺激支出变成几乎不可能的事。在海外,美国政府将不得不以更少的资源办更多的事,发展中国家现在有了阻碍美国计划的更大实力。

然而,对未来的投资正飞快地继续着。没有一个国家拥有比美国更多的顶尖大学和研究生院、更多的大型跨国企业,以及更多的尖端技术突破。硅谷最新一波初创科技企业已形成足够大的势头,以至于有人在谈论一个新的“泡沫”。非传统天然气技术的开发,是过去几年在经济上最为重大的一项创新;而美国企业在该领域是领跑者。所有这些传统的实力衡量标准似乎表明,美国表现不错。

另一方面,美国的价值观遭受重创。近几十年来,美国一直是推动稳定和繁荣的不可或缺的力量,这不仅是因为美国中产阶层的规模为全球最大、美国军人的装备最精良,或者美国的技术最为先进。美国影响力经久不衰的真正原因是,上述优势是美国崇尚自由民主制度、法治和市场导向型自由企业的副产品

苏联解体,不是因为其难敌美国的经济和军事实力,而是由于数以百万计的苏联公民要求自决权——列宁曾作出承诺,但苏联政权从未兑现这个承诺。推倒柏林墙的,不是美国的坦克,而是美国的理想。

近年来,美国的理想失去了光芒。新世纪伊始,美国大选就传出选票争议,选举结果最终由法院裁决,这场闹剧加大了美国在全世界倡导民主的难度。9/11袭击在世界范围为美国赢得很多支持,但美国开设关塔纳摩湾(Guantánamo Bay)监狱、伊拉克的阿布格雷布监狱爆出美军虐囚丑闻,以及美军轰炸巴基斯坦导致平民伤亡,都对美国捍卫国际法和人权的能力造成了持久损害。同时,安然(Enron)和世通(WorldCom)的倒闭、2008年金融危机、对美国国际集团(AIG)以及几家汽车制造商的纾困,削弱了人们对美式资本主义的信心。美国经济还在竭力重振就业之际,中国经济已恢复活力。

在即将到来的一年中,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和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必将就美国实力的性质进行广泛的辩论。双方对中东和平、中国、伊朗或朝鲜的详细计划将是相仿的,但对于美国在世界上应当扮演怎样的角色,双方将有不同的愿景。奥巴马将辩称,让美国经济恢复健康,将是美国在海外投射实力的必要前提,而没有实力作支撑的价值观,是无法推行外交政策的。奥巴马不会使用“从背后领导”这种在政治上显得拙劣的说法,但他会鼓吹“有限投入”的原则,就像美国在推翻穆阿迈尔•卡扎菲(Muammer Gaddafi)的过程中所做的那样——美国没有遭受任何伤亡,纳税人的负担也很小。

奥巴马的挑战者会反驳称,没有价值观支撑的实力,会让美国失去目标感,美国仍是——而且必须保持为——一个“出众”的国家;不论在哪里,只要其价值观受到挑战,美国就要起来捍卫。奥巴马的愿景欠缺鼓舞人心的力量。而其对手的愿景则无视一项事实:10年以来,美国的可信度和影响力已受到损害,美国公众对政府在海外做出新承诺的容忍度也受到削弱。

中国官方的价值观也不比美国更加伟大。这种价值观吸引的,仅限于那些希望保住权力以及为了政治或个人利益而操纵市场的人。中国每年爆发的抗议数以万计,似乎表明民众渴望的不只是稳定和政府驱动的增长。就像俄罗斯、叙利亚和其它地方的示威者一样,中国人想要得到顺应民意的管治、创造自己财富的机遇,以及一套尊重自己的权利、让自己享有充分自由的体制。

有一点要搞清楚:世界仍需要美国的理想,美国能否抓住机会,践行自己所鼓吹的,这就看下一届总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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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chou 2011/11/26 00:03:41 [0] [0]

引用(卡约翰 @ 2010-11-28, 01:51 AM) *
引用(looklooksun @ 2010-11-23, 12:12 AM) *
引用(卡约翰 @ 2010-10-06, 11:54 AM) *
引用(wps911 @ 2010-08-27, 04:4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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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伊朗和古巴是怎样走到今天的?哈哈,你为什么没说日本,西德,英国,哈哈哈,哈哈哈哈,这水平

国家之间是有利益没有道义,不要指望美国能给你什么。日本也好巴拿马也罢那只是不同时期利益诉求所的产物,一旦利益诉求改变了也许你会看到相反的结果。

嗯,假如;美国和中国互相在对方的国家免费派发十万个移民签证,不限学历和资产的,你能告诉我,是美国人堵着门移民中国,还是中国人堵着门移民美国?绕来绕去的那种反美情绪,抵不过一张绿卡的诱惑,可能你宁死都不去,但人民用腿投了票,从来只有中国人千方百计偷渡去日本和美国,极少听到美国公民千方百计偷渡来中国的,你要去坚定反美的国家吗?中国不是你的理想国,古巴,伊朗,金家帝国,这些国家你愿意去吗?我对国家的概念没啥爱不爱的,我不知道你有多大,如果你在1990年已是成年懂事的话,那你所说的国家利益究竟是代表谁的国家,是不是只服务于一小撮权贵的国家利益,但我肯定知道,熬在广大农村和山区的中国公民远远没能达到你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的,

支持楼主的耗资源!
中国的垃圾电影工业不知什么时候能出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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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Always 2011/11/04 12:38:00 [0] [0]

一篇文章:《请想一想华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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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wolf 2011/10/30 11:18:46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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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赵 2011/10/26 20:38:58 [0] [0]

每5集的字幕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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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之彼端 2011/10/24 11:03:55 [0] [0]

我是来看评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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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Always 2011/09/06 20:55:09 [+1] [0]

引用(wolfguy @ 2011-03-04, 08:40 PM) *
即使到如今,在不少中国人的心目中美国的形象依然是那么“伟光正”,但这不是真正的美国,真正的美国有着很多不好的,负面的东西,这些只有在哪里住过的人能切身体会。【http://blog.sina.com.cn/yiminzhongguo,这个博客是已经嫁给老外,生活在美国的中国年轻妈妈写的,里面有很多对美国社会生活的记录,其实这类博客很多,大家多找找应该可以更好的了解其他国家】
或者换种说法,在这些人心中的美国实质上是他们的“桃花源”,是他们的永远遥不可及的“天堂”、“乌托邦”。出于对现实的不满,但又无力【或者不愿意】改变现实,再加上片面的宣传,于是便出现了这个“美国”。可以说这是他们用来逃避现实的最后的不可以触碰美丽泡泡。
我原先也喷,也不满,不过后来我自己想通了。喷没用,不满也没用,现实不会因为你动动嘴皮子就改变。有人命好,天生富贵;有人命不好;有些人的命更不好。社会就是不公平的,从来没有公平过,将来也不可能出现每个人都满意的“公平”。
我的命不怎么样,老爸老妈把我供完大学,他们的任务就完成了,剩下的路,成功还是失败,只能靠自己,他们不可能帮我再走一程了,有心无力。要在这个不公平的社会立足,乃至往上爬,而我又不愿意用些下三滥的手段,怎么办?只有逼着自己努力,释放全部的潜能,磨练谋生的过硬技能。
对于那些命好的家伙,我只能说:好好珍惜你的“命”,因为你比普通人更多的机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对那些更多的和我一样的人,我说点自己的建议:面对现实——你如果没有能力改变现实,那就只有接受。这很痛苦,甚至残酷,但是如果做不到,这辈子就真的一点指望都没有了,“桃花源”是没有的!有空的话就不要到网上瞎溜达了,多考虑考虑将来,在这个不公平的社会你努力了,可能没有回报,但是如果你不努力、去拼,就肯定没有回报。
对那些比我命更苦的人,我只能说“好运!”
今天花了这么多时间来回复,只是希望与更多的和我一样的人共勉,我已经下定决心了,各位的选择就看你自己的了。


非常赞同你关于要自我奋斗的观点。但是其他方面,我觉得大家说美国好并不是它没有缺点,而是相对于其他国家,它有着比较理想的制度环境。其次,社会制度是由人创造的,即使再难,也不是不可能改变的。改变,恰恰需要更多的人相信制度环境是可以改变的,那么天平就会慢慢倾斜。我经常跟别人讲的一句话是:没有理想就永远没有理想

送上苹果公司“Think Different”广告(完整视频贴在下面了)的结束语共勉:“Because the people who are crazy enough to think they can change the world, are the ones who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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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jie00001 2011/08/29 13:14:54 [0] [0]

各位大侠们,上面的资源有字幕没?没字幕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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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ciju 2011/08/28 21:30:00 [0] [0]

今天在猫眼看到推荐,过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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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oya 2011/07/05 16:41:45 [0] [0]

字幕字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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